倍可親

動物世界

作者:瓦洛倫之戀  於 2014-11-6 18: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關鍵詞:動物

       那一時,也就是人類還是猴子的那些年。據說大自然有許多生物,例如:恐龍、狼、虎、豹等等,而猴子只是其中的一種動物,也就是後輩們說的原始社會。
 
       原始社會:動物的本性就是生存與繁殖,歸根結底就是溫飽問題,那時候並沒有五穀雜糧,巧克力、泡麵,而且很多動物是不食這類的,所以溫飽問題對於原始社會而言是個大問題!動物們唯有殘食比自己弱的動物才能生存,然而每一種動物都沒有絕對的優勢和弱勢,所以每一種動物都是食物,而部分食物實質上也是動物。換而言之它們可以吃別的動物,而自己也有可能被別的動物所吃,如此相互食之,導致部分動物的滅絕,這種現象被後人成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最後是猴子主宰了動物界,所有的動物都成為了猴子的食物,然而猴子繁殖的很快,猴子多了一則不夠吃,二則不滿足吃,所以部分植物也成為了猴子的食物,這樣猴子的溫飽問題徹底解決了。
 
        解決了溫飽問題,猴子們除了吃和繁殖也就沒有什麼事兒干,然而動物就是這樣——當所有的生物都被征服,自然也就沒有什麼不可以被征服的,如果說有,那麼也只有猴子本身了。猴子吃飽了喜歡鬧事兒,猴子只能征服猴子,再次的殘食,最後便有猴王這一說。
 
        直到夏朝建立以後,這群猴子也就有了約束和管制,真正走入文明的始端,除了生存與繁殖猴子還有許多別的事兒要干,況且很多動物越吃越少,所以要允許一部分動物繼續繁殖,然後再吃。這時候猴子發明了五穀雜糧和文字,也就可以打發時間。直至三五百年後,猴子之間諸多不滿,誰也不滿誰的統治,不斷的建立與推翻了數千年才有了今天的共和。我推測這幾乎就是人類的演變過程。
 
       關於原始生物,我從來沒有見過,包括豺狼虎豹,因為大多數已經到了猴兒的肚子裡面,直至最後猴子們良心發現把這類動物視為「稀有動物,也就不敢再明目張膽的吃,而那些不夠稀有的動物我們則可以放心大膽的吃。
 
       小時候也聽爺爺說過一些看似原始的動物,爺爺說:「那時候河裡有十來斤的魚,溝渠裡面的王八遍地爬,田雞一到晚上嘩啦啦的叫。但是那時大家都不敢吃,沒料想如今卻賣到幾十上百一斤」想到這裡我忽然良心發現,猴子原本是吃桃的,後來改吃葷,最後葷的都吃完了,於是開始食用別的生物,諸如:蛇、鱔、田雞、牛蛙、鳥等等。以前三五斤的魚被視作為幼苗都於心不忍,而今半斤八兩的魚吃得津津樂,反正只要好吃、並且吃了沒有不良反應,以後還可以吃,然後帶動更多的人來吃。再說吃是動物的一種天性,這又有什麼錯呢?
 
       吃蛇肉田雞可謂」小吃」,真正大吃的人比比皆是,那麼大吃又是何種吃法呢?大吃諸如人吃人,滿嘴血腥,還習慣吃與被吃。我記得前段時間目睹過這樣一段新聞」一位某某企業的老闆開了一賓士,財大氣粗的將車輛擱置馬路中央,後邊兒的車輛則不通,於是該司機下車好言相勸借道,誰知這老闆無動於衷不曾理睬,反而來了十幾個保安,將其爆打一頓,待保安走後引來人群圍觀,該司機顏面不堪便吼道:看什麼看,沒見過打架啊?」
 
        中國人向來如此,幾千年以來逢著」強人異士」則鑽蠅拍馬俯首稱臣,遭遇不幸便自認倒霉,若是遇上了比自己低賤之人又欲恃強凌弱,這樣的」英勇事迹」則舉不勝舉。更悲哀的是:我們不僅以此為恥,反而把它當作四書五經去學習。例如我見過太多的人打架,當被毆者寡不敵眾的時候,他們並不知道痛思悔改或者用正當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下次遇著更弱更卑賤的平民,則把氣宣洩在他們身上……
 
       時代的悲哀是時代的錯誤,猴嘛終究是猴,穿上一身西裝,口袋裡裝著幾個臭錢便不記得自己是猴,只道自己是高級動物,卻又不知自己高在何處?我想之所以是這個樣子一則是因為現在沒有別的動物供我們殘食,於是只有人吃人才能維持心裡平衡。二則是我們有錢嘛!
 
       所以我們大可不必驚慌,有錢人呢還可以繼續殘食這唯一可以食的動物,窮人呢可以發憤圖強成為有錢人一同來食。如此天下大批寒士皆能吃飽喝足,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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