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論幸福----待續

作者:stillme  於 2014-9-10 10: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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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幸福

幸福是什麼?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其主題是如果沒有錢,有一個懂自己,疼自己的人在身邊就是幸福。我想,如果這個人一直不出現在自己的身邊,豈不是自己一輩子都不幸福了?幸福,如果依賴於外界的東西,這樣的幸福是如此的脆弱。不管你依賴的是錢,是東西,還是人。

然而我們的生活確實就被這樣的觀念束縛了。所以很多人拚命掙錢,以為有錢就幸福。很多人把幸福寄托在一個精神伴侶上,以為有個愛人就幸福。有些人把幸福寄托在某樣東西,以為擁有這樣東西就幸福。必須承認,這樣的觀念,在一定範圍內是正確的。錢,物,人的獲得在一定時間內,確實能給人一種幸福的感覺。 但是這種幸福的感覺是如此的短暫,在人和物得到后很快就會減退甚至消失。為什麼會這樣呢?

人類的生存確實是依賴於物質的。物質肯定有好壞和多少之分,有了這樣的分別心,自然就產生了慾望。追求好追求多。在這樣的常識性規則里,是不是有些漏洞呢?我想是有的。第一,物質很多時,超出了個人的正常需求。那麼超出的這部分物質,由於自己無法享用,所以對自己而言是沒有多大意義的,除非把它拿出來貢獻給其他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追求更好的物質,因為更好的物質是稀缺的,所以需要更多的廉價的資源去換取。隨著生產效率的提高,這種做法,在今天的社會非常流行和有效。於是,幸福主要取決於有沒有很好的物質或者人。什麼才是好的物質或者人呢?

以產品為例,一個好的產品比一個差的產品一定是更能滿足消費者需求的。至於這個需求是否理性,是否有利於幸福就很難說。如果這個需求是引導人走向錯誤方向的,比如死亡和頹廢,那麼越是能深層次滿足這種需求的物質可能是越不利於幸福的。比如毒品。所以,追求更好的物質的前提是,需求要理性的,非毀滅性的。但是需求往往是非理性的,是感官主導的.那什麼才是理性的需求呢?

以性需求為例討論吧。糜爛生活就是性伴侶很多,次數也很多。道德敗壞,就是三個以下的性伴侶。這個標準來子最近反腐新聞里官方定的標準。拋開道德不說,先極端討論2個方向。第一是有性生活,第二是沒有性生活。性快感導致人類對此有慾望,很多人把幸福的重要來源都放到這個渠道里去尋找。性生活需求有質量和數量的追求。沒有質量的數量,導致很多性生活很不和諧。相反,次數很少,但是質量很高的性生活,給人的滿足感要強烈很多。次數很少如果放入一個極端,就是很多年才一次,或者沒有的情況下,會是怎樣的世界?

這是佛教和很多禁慾主義的做法。他們為什麼這樣做?背後的基本原理是人類的痛苦是由於慾望引發的,沒有慾望就沒有痛苦。而佛教的宗旨就是滅苦,所以不難理解他要主張禁慾。甚至對生活的飲食起居都有嚴格的控制,不讓肉體去追求快樂,甚至還要追求一定程度的苦行。佛教徒的需求是精神上的涅槃境界,這樣的精神需求是以克制肉體需求為前提的,戒律是基礎,在戒律的基礎上,修行禪定,在禪定的修行中開悟智慧。這就是佛教的門道。

回過頭來對比佛教徒的需求和普通百姓的需求,可以看出需求的目標不一樣。一個是精神需求為主,一個以物質需求為主。當然,老百姓里沒有出家的人里也有以精神需求為主要需求的。佛教的理論認為,追去精神需求是以克制物質需求為前提的。這點和我們的馬列主義中物質決定意識,物質基礎決定精神意識形態的原理是不相符的。至於這二者到底誰對誰錯,我是認為二者都有自己的道理。只是佛教的原理是基於個體,而馬列的原理是基於群體。所以放在群體里的是正確的理論不一定是適合放在個體里。這就不難解釋,原始佛教是非常強調要獨立的個體脫離群體,過獨立的生活。因為在群體里,有在群體里的生存規則。

既然如此,那麼需求是否理性,需要丈量是在獨立個體的環境還是在群體的環境里。在獨立個體的生存環境里,物質需求維持生存就夠,多餘沒有意義。精神需求是主導。生命的意義在於脫離苦,跳出生與死的輪迴,到達真正的解脫自在。在群體環境里,需求變得很複雜。群體需求和個體需求在相互交錯,有時這種需求是對立的。例如個體需要和平,一切殺戮行為都是衝擊個體靈性需求的。但是放在群體了,群體與群體之間的衝突,導致為了生存必須殺戮的場景里,個體需求必須臣服於群體,否則群體無法生存,個體也無法生存。所以在這樣的群體里,個體是很難幸福的,除非脫離這個群體。或者強行扭轉個體的思想體系,以殺戮為樂趣,才能緩解這二者z之間的衝突產生的不安和憂慮。大概這就是很多國家在發起戰爭時一定會先給自己的戰爭標上正義的旗幟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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