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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毒誓「禁通婚」,家族氣節還是愚昧

作者:智園行方  於 2015-5-20 17: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論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在廣州增城新塘鎮兩個只有一路之隔的古村——西洲村與夏埔村,正在著現實版的《羅密歐與朱麗葉》。儘管兩村村民經常往來,大家可以交朋友,做生意,和睦共處,但因為一百年前的宿怨紛爭,雙方發下毒誓「互不嫁娶」,這如同一條鴻溝不可逾越,讓不少真心相愛的年輕男女難成眷屬。

兩村之間「禁止通婚」的誓言既不是因為有血緣關係,也不是男女雙方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是因為一場來自百年之前的宿怨紛爭,而很多村民還將其視為不可逾越的原則堅守了百年。一位網友表示,雖然這樣的誓言並不人性,但是能堅守百年也是一種氣節。對此,筆者倒認為,這樣的毒誓既不人性也不是一種氣節,反而體現的是村民的愚昧。

「氣節」兩字譯為堅守正義,有所不為的操守。比如:「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英雄生死路,卻是壯遊時」。氣節體現的是堅守正義,不為邪惡力量低頭的勇氣。根據村裡的老人描述,毒誓是在清朝因兩村打架而立下的,至於因為什麼打架,他們並不清楚。在事情的前後因果都沒能弄清楚之下,的確很難判斷孰是誰非,而後輩們仍然堅守著這一誓言,不得不說這是盲從。當然,在誓言剛被立下的時候,村民會墨守著這樣的「誓言」也不難理解,畢竟當時還是封建社會,人們思想封建、迷信,而各種社會因素還進一步鉗制著人們的思想。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科學和教育的普及,村民們依舊將誓言奉為圭臬,而不是用文明社會的道德標準和理性判斷重新加以思考和審視,足以見得村民思想的愚昧。

在中國《婚姻法》中明確提出只有以下情況禁止結婚:一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是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兩個村的男女彼此相愛,要是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他們結婚也就是合法的,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不是以誓言為標準「棒打鴛鴦」。此外,在《婚姻法》中還規定:「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樣看來,用 「禁止通婚」的誓言來干涉婚姻,違背了《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是對法律的漠視。而村民寧願信奉前人留下的真相不明的誓言而不遵守法律規定,還不是愚昧?

對於兩個村之間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男女而言,「互不嫁娶」的誓言無疑是影響正常自由戀愛的阻礙,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而這樣的誓言既不科學也違反了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繼續堅守百年的誓言只是用前人的錯誤來為難兩村的男男女女,不利於家庭和睦也不符合文明社會的規範,更不利於人們思想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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