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存在銀行,是一種傳統的同時也被認為是最安全的理財方式。然而,近期接二連三曝光的銀行存款失蹤案,正在挑戰人們的固有理念,也讓公眾對銀行的信心產生動搖。近期發生的一系列存款失蹤案件中,上市公司瀘州老窖算是最大的受害者,也是唯一的法人,其他受害者基本都是普通儲戶。1月9日,瀘州老窖公告表示,其存在河南南陽等地工行的共計3.5億元銀行存款存在異常,加上去年10月發現的1.5億元存款失蹤,短短3個月內,瀘州老窖總計5億元存款出現異常情況。
存款失蹤案件近年來不時發生,但能抓獲罪犯、追回贓款且完整披露案情的,並不多見。杭州警方此次在破案的同時,比較全面地通報了案發經過和相關細節,有助公眾防範風險。發生在杭州的近億元存款失蹤案,系犯罪嫌疑人通過勾結銀行內部工作人員,以高息誘騙儲戶存款,隨後「內鬼」暗做手腳將儲戶存款轉走。這起案件算得上「典型案件」,與其他普通儲戶存款失蹤案一樣,基本都具備兩個特點,一是銀行有「內鬼」,一是儲戶的行為有瑕疵——由於貪圖高額回報,不幸掉入犯罪分子設下的陷阱。
杭州億元存款失蹤案中的42名儲戶是幸運的,警方破了案且追回存款,他們的損失應該不會太大。相比之下,有些受害人就沒這麼走運了,由於涉案存款無法追回,而銀行又以涉及刑事案件為由拒絕賠償儲戶損失,最終導致案件成為懸案。2008年發生的900萬存款失蹤案,就是如此情形,儲戶張某將巨款存入某銀行江蘇揚中支行,存款到期后,發現這筆錢被銀行營業部主任轉走私用。經過6年訴訟,2014年二審法院認定銀行無過失,案件成為懸案,儲戶損失難以賠償。
面對大眾對存款頻失蹤現象的無比關切,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不該發生」,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會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強化內部督察,配合公安等部門依法打擊金融犯罪和金融詐騙;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則稱「銀行需保護存款安全」,不管是因為銀行管理或信息系統漏洞,還是因為個別社會犯罪分子和銀行的工作人員相互勾結造成對存款資金的詐騙等,都要進行處理。
想必不少人聽了上述表態都會感到失望、無語,「不該發生」、「都要處理」,不過是正確的廢話而已,大家關心的是銀行和監管部門採取什麼對策不再讓存款莫名失蹤現象發生,一旦發生金融部門該如何承擔相應的責任,可是官方回應卻避開了實質性的問題,說了等於白說、沒說,這跟個別銀行總是提醒儲戶妥善保管賬戶、密碼防泄漏的敷衍、推諉又有什麼兩樣?
存款安全非兒戲,不但事關儲戶的個體利益,而且關乎整個社會的金融秩序,客觀上也會使銀行本身的利益和信譽同樣受到威脅和損害。存款失蹤案屢屢發生,固然有多方面因素所導致,也需要社會各方共同努力,但金融系統技術、管理和監管層面加強改進,切實堵塞漏洞、管控風險無疑最為關鍵。我們希望看到有關方面拿出更多的處理誠意,給公眾合理的解釋,研究、制訂具體、可行、有效的對策措施,不能再作壁上觀聽任存款任性「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