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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因接受超標接待 「小事」受處分冤不冤

作者:智園行方  於 2014-10-30 15: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論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經江蘇省委常委會研究並報中央紀委批准,給予在空港新城管委會食堂接受超標準接待的市委副書記、市長朱民陽黨內警告處分,市紀委對相關當事人進行了誡勉談話。

    相比之前中紀委網站公布的貪官落馬新聞,這隻能算是一樁「小事」。但是,這樁「小事」引發的輿論關注可一點都不小。因為之前各地曝光的那些「反四風典型案例」,大多都是極小的蒼蠅;如今,揚州市長接受超標準接待被曝光,無疑給人以更大的震撼。而且,此事被曝光純粹是體制內監督的結果,並非來自媒體曝光,中紀委沒有姑息沒有遮醜,體現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決心。

    揚州市長在揚州空港新城管委會食堂到底接受了怎樣的「超標準接待」,暫且不得而知;黨內警告與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對於吃請和請吃的雙方是否偏輕,在網上也有爭議。最不可思議的是,身為揚州市長,落實「八項規定」與「反四風」的會議肯定沒少主持,義正詞嚴的話也沒少講,為什麼輪到自己仍舊是頂風作案?

    不得不說,嘴巴上嚴禁、現實中照做的陽奉陰違官員,恐怕不在少數。即使是那些作為「反四風典型案例」被公布的官員,可能也會覺得是自己「倒霉」撞槍口上了。如今,市長這樣級別的官員,也會因為接受超標接待的「小事」被處分被曝光,肯定會警示那些心存僥倖的人,「反四風」絕對不是裝樣子。因此,這樣的「小事」應該多曝光,惟其如此,才能產生足夠威懾力。

    在舊有的觀念里,像揚州市長這麼大的官兒,如果因為接受超標接待這樣的「小事」被曝光,不僅面子上會掛不住,可能也會不利於政府工作開展,甚至還會有損政府形象。基於這樣的觀念和說辭,我們常常要到某個官員落馬之後,才能集中看到在他身上發生過的那些醜事。「痛打落水狗」固然也有快感,但公眾還是難免要質疑:為什麼這些官員還在位子上的時候,從未有過曝光?

    如果真正做到不姑息不包庇,這些醜聞在發生時就該被及時曝光。這不僅是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更是對當事官員的及時警醒和懸崖勒馬。唯有去除掉職位賦予官員的形象保護劑與醜聞屏蔽儀,才能真正樹立起應有的醜聞意識和腐敗意識,不至於一錯再錯最終無可挽回。

    市長因接受超標接待 「小事」受處分冤不冤?理性的公眾不會因為一次接受超標接待,就徹底否定一個官員;反過來,如果不是唯有落馬後才能集中曝光官員醜聞,也許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官員落馬。所以,給曝光點市長接受超標接待的「小事」點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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