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送禮清單」或者「紅包名冊」總是不時被曝之於眾,涉及金額有大有小,人員有多有少,但都有呈現出「公關和打點」的共性,以便於為企業的經營與發展創造一個好的環境。相比於巨額賄賂而言,這種「禮尚式」的小惠贈,更多的是為了避免「合法性傷害」的額外支付,畢竟掌握公共資源的權力者,即便只是在辦事效率上拖一下,都足以讓企業承擔不菲的代價。
對於以慰問為名的賄賂潛規則,相信每個人都有切身的感受,雖然不至於像外界傳言那樣達到普遍的程度,但情況的嚴重性遠超想象,並達到「法不責眾」的狀況。在嚴重的路徑依賴和習慣養成下,這種現象很難被完全禁止,一些做法由明到暗變得更加隱蔽。如同食品安全、安全生產一樣,反腐敗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如何攻破官商之間達成的默契和形成的攻守同盟,就必須實施「吹哨人法案」,高度重視並倚重於內部舉報,才能打破固定利益格局從而實現破局。
然而在「舉報有風險」的現實語境下,要激活公眾的舉報熱情和責任,就必須重視對舉報權的保護,避免個案的影響造成對信任的下降,從而因為恐懼而導致舉報熱情降至冰點。對此相關部門要做到有報必查,用事實真相和剛性問責,給予舉報者以公正回應和外界關切合理交待,作為對舉報權尊重的表達。若將舉報者置於風頭浪尖,甚至成為被打擊報復的對象,那麼所謂的「吹哨人」就會成為沉默者,既無助於對暗腐行為的揭發,也不利於監管者查報線索進行整治。
如今舉報者似乎陷入了這樣的困局,被舉報企業 「這是對公司的敲詐勒索」 的回復,將其置於相當不利的境地。那麼,無論是出於對被舉報者的保護,還是出於對事實的釐清,都不能任由被舉報企業的「自證其清」,相關部門應當將「送禮名單」作為一份沉甸甸的舉報信,及時介入並展開有效的調查,然後作出迅速而公正的處理,才能建立監管威信和治理公信,讓「吹哨者」成為懲治腐敗的有效利器,也使全民監督不再成為一句空話。
據調查,近年來群眾舉報腐敗行為的積極性並不高,一則調查顯示,在問到「您發現官僚主義和腐敗現象怎麼辦?」時,回答「通過正當渠道批評檢舉」的僅占39.2%,而6O.8%的表示「保持沉默」、「發牢騷或跟同志議論」、「消極怠工」。很多人寧願向記者投訴或者通過網路發布,也不願意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究其原因還在於舉報權未得到有效的尊重,「有報不查」或者「查而不實」使得舉報訴求未能得到回應,甚至面臨著極大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舉報者自然投鼠忌器而退居三舍。唯有做到「有報必查」和「積極回應」,給予舉報者最大的尊重,才能改變不願舉報的現狀,從而讓「吹哨者法案」成為真正的反腐利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