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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種子」一再坑農害農,監管部門難脫責任

作者:智園行方  於 2014-10-16 16: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論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當下,正值秋種時節,有群眾舉報,河南省唐河縣種業市場套牌、套包、制假現象嚴重。十萬斤假種子藏身於某國有種子站。該站拒不配合,門前的一把普通門鎖,擋住了當地多個執法部門。

有關「假種子」新聞從來就沒有斷過。近如前年的全球最大種子公司杜邦先鋒在吉林和黑龍江銷售假種子坑農,害得農民血本無歸;遠如10年前的江蘇優秀專利稻種涉嫌造假,致使種植戶損失過2億。不斷出現的假種子事件,不僅嚴重損害群眾利益,更傷及黨和政府形象,危害巨大。

作為種子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的農業部門,對種子市場負有重要的監管責任。尤其對自己的下屬公司,更應嚴格監管,率先垂範。知假售假,知法犯法,幾同監守自盜。如此在其位不謀其政,已屬典型的不作為,難逃瀆職之嫌。

事實上,對於售賣假種子行為,涉及工商、公安、農業等多個監管部門。如果說農業部門因為沒有執法權而束手無策,多少有些情有可原的話,那麼,工商、公安等執法部門在記者舉報之後,卻姍姍來遲,且以查處「無能為力」為由,如此推諉搪塞,就很耐人尋味。售假者猖獗到無所顧忌,這其中或許是抓准了監管婆婆太多、多頭管理都不管的軟肋,但問題是,作為公眾眼裡的強勢部門,為什麼在某些時候霸氣十足,此時卻唯唯諾諾裝出一副可憐相?行、實判若霄壤,並最終選擇集體失聲,其背後恐怕只有一個解釋,就是存在利益輸送關係。利益均沾之下必結成利益同盟,監管豈能不呼呼大睡?

而在法不責眾的思維下,可能的結局是,本都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都成功地逃脫了責任追究,即便是自罰三杯甚或各領五十大板,至少為利益輸送者及其背後的「大樹」背了書。可見,所謂的商家「不配合」,不過是欲蓋彌彰的謊言罷了!而把一把鎖的威力看做比法律的威力還大,更是令權力蒙羞,讓百姓心寒,使法律效應大打折扣。

有市場的地方監管就該時刻在場。「假種子」坑農害農,老鼠公然戲貓,扇了當地監管部門一記響亮的耳光。同時,更給我們提了個醒:當權力自動放棄自身責任,就必須有懲戒機制跟進,否則很難撕裂「扯謊張口就來」的虛妄。而對於行業、部門可能輸送或締結的利益同盟體,必須通過法律手段予以擊破。僅僅收繳假種子,堵不上市場監管缺位、失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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