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9月26日召開全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會議,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最高檢針對職務犯罪即外逃貪官開展的「國際大追逃」行動並非部門獨立行動,而是和公安部門前段時間啟動的「獵狐2014」行動一樣,屬於國家境外追逃整體行動的重要一環。今年以來,在中紀委的協調組織下,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人民銀行等多部門將打擊外逃貪官提到新的高度,掀起了追逃旋風,吹響了中國境外反腐追逃的衝鋒號。
不知從何時開始,外逃成了貪官們最終的「上策」,一些貪官抱著一跑了之的心態貪飽就跑或者露餡就跑、聞風就跑。截至目前,儘管針對外逃貪官的數量和攜款數量還沒有官方版本,但有三組信息可從側面佐證這個數量之大——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曾披露,2008年至2013年,共抓獲外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694名;中紀委此前通報,僅2013年中秋和「十一」兩個假期,出境的公職人員中有 1100人沒有按時返回,其中714人確定為外逃;今年2月,中國社科院發布的法治藍皮書做出預警性判斷,認為2014年腐敗公職人員外逃現象可能還將加劇,特別是前期已經有關係人和資金在境外的公職人員,外逃機會增大。(9月25日《中國新聞周刊》)顯然,外逃貪官的人數和攜款數量都不是一個小數字。外逃貪官在某些國家扎堆生活,甚至形成了「貪官一條街」「腐敗子女村」,讓國內的反腐陷入了尷尬和無奈的境地,也產生了非常惡劣的負面示範效應。
當前,國家展現出了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展現出了反腐的決心,而要將反腐進行到底,收到令人滿意的效果,就必須堵住腐敗的漏洞,阻斷貪官的後路,加大國際追逃力度,對外逃貪官窮追猛打,讓貪官無處可躲、無路可逃。即便貪官外逃,也要堅決地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
對貪官的「國際大追逃」就是對腐敗的有力震懾,希望這種境外追逃行動能夠長期堅持下去,形成日臻完善成熟有力的長效追逃機制,從而全面壓縮外逃貪官的生存空間,徹底掐斷國內貪官外逃的念想。如果貪官逃出去也白搭,跑到哪兒都不安全,那麼,一些官員後顧有憂,貪腐的慾望必然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