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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督狀態下應成為官員工作常態

作者:智園行方  於 2014-9-18 15: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論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近日,有網友跟拍洛陽市政法委副書記高茂曾,並將他打牌、開公車吃飯等情景剪輯后發上網。

    不管什麼理由,只要是公車私用,都逃不過違紀的制裁。即便是沒有在高檔會所吃飯,如果是接受工作服務對象的吃請,那也是不行的。至於他到底有無賭博,這個還有待於紀檢部門好好查清才知道。

    要是換到幾年前,官員辦私事用用私車,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與老闆朋友出去吃吃飯、打打牌,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現在形勢不一樣了,中央「八項規定」頒布以後,抓作風建設,以前可以容忍的事情現在不能容忍了。當然,最重要的在於,其實不能公車私用、接受服務對象吃請以及不能參與賭博,這在有關紀律條文上早就寫明了,現在只是嚴格執行罷了,並不為過。

    一方面,是黨紀國法對官員的要求比普通公民更高,而且現在執行力度比起以前來大大地加強了。另一方面,我們已經進入網際網路時代、數字化時代、信息化社會,人人都有方便的拍攝設備,又能快捷地將拍攝的影像傳送到網路上,迅速地讓世人知曉。儘管有一些地方對拍攝官員隱私的公民隨便安加罪名,進行打擊報復,但從法理上講,官員因為掌握了公共權力,為防止其濫用公共權力損害公共利益,官員就得犧牲部分隱私,因此公民拍攝官員違紀的隱私並曝光是正當的。而且,許多高層領導也是鼓勵公民曝光官員違紀的事情。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最近的一次政協會議上就指出,「現在人人都有手機」,而貪官最怕曝光,要發揮群眾和媒體監督的正能量。

    在高茂曾被跟蹤拍攝以前,已經有無數個被跟蹤拍攝的案例在先,最著名的便是上海高院的幾名法官嫖妓被拍攝和曝光的事件。而眼下,高茂曾不知是在擔任法院執行局局長時得罪了當事人,還是在擔任政法委副書記時得罪了人,也不知他是正當執法時得罪了人還是濫用權力得罪人,抑或完全是遇到了「見義勇為的群眾」。但是,他不必怨恨拍攝者,而且,今後所有的官員都應當做好生活在聚光燈下的準備。因為,既然當上了官員,又遇到了網際網路和公民權利意識蘇醒的時代,那麼,就必須行得正、坐得端,接受在聚光燈下的考驗,否則,要想隨性地生活,就不如下海,自己經商或者從事其他職業,就像一些「裸官」一樣主動辭職以避免他人說閑話。

    當然,總是有些官員又想掌握公共權力,享受著權力帶來的樂趣,又不想接受聚光燈下的監督,那麼,公眾就不妨拿起手中的手機,迫使他們不得不接受監督。當然,官員隱私雖然要受到限制,但並非沒有隱私,如何拿捏好分寸,也是我們監督官員中面臨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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