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微信朋友圈轉發這樣一條消息,依蘭縣高級中學高二年級十七班班主任馮群超因為教師節學生沒有買禮物,訓了學生足足一節課。你相信這是真的嗎?經過依蘭縣教育局查證,朋友圈轉發消息屬實,經研究決定對教師馮群超教師節向學生索要禮物問題做出處理,撤銷其班主任職務;停止教學工作;並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初看這位班主任因為自己的學生沒有在教師節主動給自己送上豐厚禮物,而大發雷霆的那些跟一個教師身份相差十萬八千里的雷人雷語,還以為這是有人在故意惡搞我們這位「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呢。遺憾的是,經官方證實,因為學生沒有主動送禮就用污言穢語給學生「洗腦」整整一節課,直到那些「窮嗖,摳嗖,不要臉」的學生終於幡然醒悟,並且用實際行動改正自己的錯誤,湊出600元錢買了禮物送給了自己偉大的老師,以「補償」班主任之後,班主任的雷霆之怒才得以暫消的事,竟然是真的!
在課堂公然以如此方式向自己的學生索賄,被媒體曝光之後,要受到行政主管部門的「嚴懲」,是必然之事。
不過,這件事恐怕遠不應該到此畫上句號。首先對這位膽子如此之大的班主任的處理是否太輕了?她此舉行為之惡劣,影響之壞,難道還沒有達到育部《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中的「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的程度?
其次,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似乎忽視了這位班主任之所以要對自己的學生那樣大動肝火,大掉身價,特別重要的原因是「咋的把我不當回事啊?我倒是次要的,你說你們不看一看我咋交代,人家別的班老師都買了,咱班沒買你說我丟不丟人。」也就是說,她原本也許並不是特別在意學生的那點「敬意」,關鍵在其他班的老師都收到了學生的禮物,而只有自己沒有收到,因此在同事們面前丟了人,換句話說,雖然頭上頂著教育部有關教師師德的許多規定,但在這所學校,教師收禮還是「天經地義」,收禮光榮,不收禮丟人仍然是盛行的「潛規則」。那位班主任之所以受到了處理,顯然首先是被媒體曝光了,其次是影響太大,不處理難以收場。而別的老師僅僅因為是學生「主動」送上,沒有違背「自願」原則,於是就平安無事?這樣的處理符合相關規定嗎?
最後,為什麼在教育部如此大張旗鼓整治教師收禮的背景下,這所學校還是「潛規則」盛行?別的學校難道都成了收禮的「凈土」?這一切,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都發揮了怎樣的作用?盡了怎樣的職責?是否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