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號是中國的傳統佳節——中秋節,就在這天上午,《人民日報》客戶端發表的評論《反腐不應該反職工福利》受到了眾人的熱捧。文章稱,一些執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應有的福利。一些單位中秋節的二斤簡裝月餅沒了,甚至婦女節女職工的體檢也沒了。而這是歪曲了中央反腐本意。
毋庸置疑,該文章一經發布就立刻引了社會起各界的廣泛熱議,有人說人民日報終於說出了底層員工的苦楚與心聲,也有人說一邊因為給職工發月餅被通報被處分一邊卻又說反腐不應該反職工福利,這會讓基層單位負責人很難做。
而事實上,就在《反腐不應該反職工福利》這篇文章發布的同時,中紀委在其網站也公布了2014年9月1日至7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177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其中有20人是因為違規發放月餅、福利、補貼等行為遭到處分,其間至少有8名校長(含副校長)也受到了處分。
設若按照人民日報「反腐的最終目的之一,其實就是為了增進公眾福利。服務於基層職工、低收入者的各種正常福利,在反腐過程中不僅不應縮減,發放的範圍和數額,還應根據實際情況有所擴大」的說法,上面這些遭受通報和處分的人員顯然有點冤屈。試問,既然要「增進公眾福利」,為何卻又要被問責被處分呢?
由此,對於「節假日到底應不應該發福利」、「哪些福利應該發、哪些福利不應該發」的問題,人們又展開了討論。人民日報則又刊發了一篇題為《福利和濫發福利不是一回事》的評論文章,明確指出「福利和『腐利』不是一回事,發福利和濫發福利也不是一回事,「既要防止借給發福利之名行腐敗之實,給貪腐留下一絲生存空間;也防止借反腐之名,擠占該有的保障,讓普通職工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
過節給職工發福利,就會有違反中央政令的嫌疑和涉嫌腐敗的危險;過節不發福利,就會有從不考慮群眾訴求的嫌疑和歪曲中央反腐本意的危險。如此的輿論氛圍和形勢逼迫之下,「到底發不發福利」還真成為了令人頭疼的「大事」!對此,有網友建議說,有盈利能力企事業單位可以量力而行地發一些,以此來凝聚職工積極工作的能力和動力;但對那些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發放幹部職工的過節福利時就應該極其慎重,能不發則不發,以避免引起分配不公的輿論質疑。
對於此論,筆者以為並不見佳,甚至還有點矯正過往的嫌疑。既然同在一片藍天下,既然同樣是一般職工,為何卻要厚此薄彼、待遇不一呢?其實,中央反對的是濫發福利,目的是要杜絕福利中的腐敗現象。設若我們能夠真正做到讓福利公開起來,陽光起來,豈不既能避免「福利腐敗」的滋生,又能滿足職工福利需求的願望?!
——福利可以有,但應該廉潔,應陽光,應公開,而不是暗箱操作或者濫發。這大抵就是「反腐不反職工福利」的基本要義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