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在數據時代,信用信息不應成為數據孤島

作者:智園行方  於 2014-9-9 16:4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論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隨著「大數據」時代來臨,各地各部門對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的搜集整理大大增加。但記者發現,這些信息並沒有直接帶來各部門之間的信息融合與數據共享,打破「信息孤島」依然是當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開著寶馬吃低保」、「開著寶馬購經適房」,這些令人髮指的不誠信現象之所以屢禁不絕,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部門之間存在著信息壁壘。儘管我國銀行、工商、稅務、海關等都建立了相關信息平台,但部門之間難以共享。例如,央行主導的企業和個人信貸登記系統只對銀行開放,其他企業和個人無法使用。有社區工作人員甚至反映:他們為上級部門採集數據,自己想要查用整體數據也四處碰壁。

    信息不被共享,固然有安全考慮。但更多的恐怕還是部門利益考量,因此不願拿出來共享。正是這種以鄰為壑的想法,造成各部門、各層級間條塊分割成為「信息孤島」,數據採集重複、標準不同、一致性差、開發利用程度低,制約了政府的協同管理和應急響應,極大地阻礙了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進程。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部門明知「大數據」浪潮勢不可擋,生怕將來建立統一公共信息平台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竟千方百計保留「自留地」,不惜另起爐灶,建各式各樣的數據中心、信息中心,重複建設、標準不一,不僅造成資源浪費,而且為下一步信息整合製造了新的難題。

    面對「大數據」時代,打破「信息孤島」是無法迴避的趨勢。這就需要相關部門轉變觀念,釐清公民隱私權和公民知情權的界限,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數據應用法律體系,確保「大數據」絕對安全,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不被商業化、公民隱私權不受侵犯。還應加快制定數據產權歸屬、保護以及採集、存儲、加工、傳遞、檢索、授權應用等法律法規,明確數據擁有者、使用者、管理者、社會第三方等各方的責、權、利,推動更多部門、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來。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27 02:4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