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網友偶遇官員,新聞變種?

作者:智園行方  於 2014-9-1 16: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論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網友, 偶遇官員


      據江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消息,微博用戶@橙子loveyou稱,30日上午10點左右和小夥伴們爬山,在毓秀山偶遇新余市委書記劉捷,當時劉捷正在清撿路旁的垃圾。該網友直呼不敢相信,呼喚小夥伴們都到毓秀山求偶遇!

      假作真時真亦假,真作假時假亦真,這就是「狼來了的效應」。 「偶遇」官員被質疑,毫無疑問,首先應該反思的是官方,為何老百姓不相信能偶遇官員?更不相信能偶遇做平民事情的官員呢?

      首先,「書記撿垃圾」該不該成為新聞?由新聞的價值本身來說,清潔工撿垃圾絕非新聞,因為這是他們的本職工作。書記退休之後仍然噹噹志願者撿撿垃圾也非新聞,也不太可能進入網友記者的法眼被傳到網上當作新聞。只有當書記把自己撿垃圾當成新聞的時候,才會發生「書記撿垃圾」成為頭條的可能。

     然而,某書記暗訪公交車,某書記擠地鐵,某書記掃大街成為一爛再爛的新聞被網友吐槽之後,「新聞」的變種開始出現,那就是由記者「偶遇書記掃大街」進行間接的新聞報道。網友就是這麼怪,當記者「偶遇書記掃大街」也成為質疑的行為之後,就又出來了網友偶遇書記撿垃圾。其偶遇的持久性有待時間的檢驗,即,當這種偶遇成為常態之後,書記買菜,書記走路騎自行車上下班,書記乘坐公交車成為常態之後,這樣的偶遇才算經過了實踐與時間的檢驗,其持久性就無可辯駁。因此說,網友偶遇,需要時間來檢驗。

     其次,書記撿垃圾,是否正能量?書記撿垃圾,當志願者,是當下的一種親歷親為之體驗,但還談不上多麼深入群眾。一般意義上的深入群眾,是干與群眾一樣的活,住與群眾一樣的床,睡與群眾同一個屋檐。達不到這樣的深入群眾,不是群眾的問題,而是官員的問題。當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作的正能量成為一種稀罕事物之後,如此書記撿垃圾才成了最大的新聞。因此說,書記撿垃圾,這才到哪裡?即便是正能量,也還遠遠不夠。

      其實,我們稍稍注意就會發現,「偶遇」的官員都是大領導,不是書記、就是市長。「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即使群眾不認識所有的公務員,但除了書記、市長,認識副書記、副市長、各部門領導的群眾還是不少的,為何總不能偶遇這些領導的平民行為呢?如果只能偶遇書記、市長,至少說明整個公務員隊伍還沒能讓群眾偶遇到習以為常的程度,這種背景下質疑偶遇領導為策劃,也就不奇怪了。領導業餘時間選擇平民生活,那是領導個人的私事,被群眾「偶遇」了,何不堅持先民間、再傳媒、最後官方的順序呢?

      對待「偶遇」官員被質疑,其實,官方根本不需要解釋,而是要通過群眾路線實踐活動,逐步讓群眾習慣偶遇官員,偶遇到連個微博都不想發的程度,質疑自然也就沒有了。而一旦被質疑,官方立馬來解釋,除了「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之外,還容易激起部分群眾的逆反心理,甚至別有用心者,會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技術手段,來進一步分析和論證這種偶遇是被策劃的,從而造成更大的負面影響。

      偶遇官員總被疑,看似是一件小事,實則反映了一個真實的問題,那就是群眾對官員的信任度還不夠高,官群之間的關係還比較疏遠。「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如果我們的官員拿出「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的胸懷,新聞宣傳部門也不要只是僅僅圍著領導轉,那又何必在意「偶遇」被質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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