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台灣演員柯震東因吸毒被北京警方控制,同時被控制的還有房祖名,兩人此次恐涉嫌刑事犯罪。近段時間,明星涉毒醜聞不斷,歌手、導演、編劇、演員,前一個信息還沒被公眾消化,后一個就又接著來,堪稱前仆後繼。究其原因,還是因為這些明星涉毒的代價太小。
吸毒之危害,相對於我們這些普通大眾,那些見多識廣的明星們自然都明白。但看他們為自身辯解的理由「為尋找創作靈感」、「無聊找刺激」、「排解煩惱」甚至「慶祝生日」,真心可笑。狄德羅說:如果道德敗壞了,趣味也必然會墮落。
客觀地說,明星涉毒不一定就比普通人比例高,只是因為是名人,每倒下一個,都觸碰著大眾的神經,壓低社會道德的水平線。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應對社會承擔相應的道德責任。誠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是明星,而對其作重處,但筆者認為,明星涉毒,參照刑罰上限執行那是必須的,另外,得加罰——基於職業道德層面的「禁演」、「禁唱」等。
眾所周知,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職業準則,根據所犯事情的嚴重性來確定處罰情況,例如足球明星「犯事」會被禁賽,嚴重者會被規定多少年內不得比賽,對於這些吃青春飯的人來說,等於廢了。再比如,醫生也會被吊銷行醫資格,記者會被限定幾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或者終身不得從事相應工作。
回頭再看明星涉毒,有演員剛「進去」,就有導演撐腰說不會刪其戲份,再有編劇剛出來就被邀上節目……明星涉毒「進去」成小憩,甚至反被借著炒作再火一把,如此這般,貴圈能不亂么?
挽娛樂圈於既倒,相關部門、相關行業都應行動起來,讓那些涉毒明星的廣告、片子下線吧,讓那些涉毒明星在家歇著吧,別出來丟人了,「禁演」、「禁唱」都要禁起來。
最後,奉勸一句粉絲們,為了偶像好,讓他們有點羞恥心吧,別犯錯了還捧手心呵護著,誠如斯賓諾莎說的,害羞是畏懼或害怕羞辱的情緒,這種情緒可以阻止人不去犯某些卑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