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鄭市龍湖鎮居民住房深夜遭強拆事件出現「戲劇性變化」:被不明身份者將自己和妻子扔進墳地的張紅偉日前稱,自己的行為犯了錯誤,對不起政府。
事情至此,讓人面面相覷。「本來是政府的不對,咋成了『對不起政府』」,有人如此唏噓。由此,也自然易引發猜想:如此「認錯」,是否緣自當地政府方面的「威脅」施壓。
當然,當地官方對此予以否認。那麼,出現如此「變局」的原因到底是什麼?答案或許就在張家已和當地政府就賠償達成的協議中。
張紅偉透露,協議中的補償標準沒有增加,和被強拆前鎮里給出的補償一致;當地官方透露,另給予其買地皮補償10多萬元。由於張紅偉有大型機械,鎮政府承諾今後如在工程上有工作會照顧張紅偉。
張家和地方政府現在能夠迅速談攏賠償,說明彼此都有妥協。這種妥協,顯然與當前被聚焦的輿論環境有關。正如張紅偉所說,「對這一結果滿意」。那一句「對不起政府」,可以看作在為政府公關做代言。畢竟,對陷入輿論洪流的當地政府來說,需要一個哪怕是狹小的出口。也就是說,張家要得到利益,政府要挽救形象,這個結果,是各得其所。
問題是,這種結果,是否符合公平正義?是否真正實現了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否真正顧及民意感受?
很顯然,在這場博弈中,雙方依靠的都是特殊「手段」。對主導拆遷的地方政府來說,不依靠法律手段,出現半夜撬門擄人,將拆遷戶衣衫不整控於墓地的行為,就是野蠻執法,就是權力流氓化,就是損害政府公信力。
但是,弱者不能代表具有天然的正義。更何況,對所有拆遷戶都貼上「弱者」標籤,不符合真實。以張紅偉為例,他未經審批私蓋四層房屋共計420平方米,漫天要價導致相關工程停工20多天,這種行為真是「弱者的正義」嗎?必須有勇氣承認,他現在獲得「地皮補償」,得到「工作照顧」,最後以「對不起政府」進行代言,本質還是因為那些與政府博弈的特殊「手段」,以及擁有與政府進行交易的「籌碼」。
這種「交易」和「手段」,降低的不僅是權力品格,同樣也是公民的「人格」。更重要的是,當拆遷戶和地方政府都是靠特殊「手段」博弈,就註定會違背法治精神,有悖程序正義,最後真正的輸家,是政府公信力,是公共利益,以及普遍的民意。
所以,一個拆遷戶先倨后恭,在獲得未經證明具有「正當性」的賠償之後,喊出「對不起政府」,反證當前公共治理扭曲正在催發公民人格危機,這勢必會讓公共治理陷入更多的難題。因此,地方政府不能權力流氓化,拆遷戶也不應人格自賤化,只有依據法律,講求程序正義,維護公共利益,才能真正還原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