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問題是感情破裂的導火索之一。而加拿大廣播公司的消費和個人財務專欄記者伊莎貝拉.杜卡最近在一次訪談中介紹說,經濟狀況的變化也是離異最重要的後果之一。
與配偶或同居伴侶離異的加拿大人越來越多。分手是件破財的事。杜卡舉例說,住在一起的時候兩個人分擔房租、水電和保險,分手后不僅要獨自負擔所有費用,如果有孩子的話,各自的新家裡還要給孩子準備房間和日用品。
另外遇到財務困難的時候,沒有另一半充當救生圈,往往只好欠債。而很多人本來就在寅吃卯糧。一些財務專家說,近年來加拿大人的個人債務額的上升是和離異人數的增加聯繫在一起的。離異也是個人宣布破產的第三大原因。
加拿大各省中離異率最高的是魁北克省,占將近一半,其中包括同居伴侶。
離異的昂貴促使一些人分手不分居
離異增多也對房地產市場造成了影響。據一些房地產經紀人透露,相當一部分公寓需求量來自離異人群。但是另一方面,杜卡也從一些家庭關係調解人那裡了解到,有些人因為沒有另起爐灶的經濟能力,不得不繼續和前配偶或前伴侶住在同一個屋頂下。
杜卡說,調解人一般不贊同這種做法。他們認為,如果不是因為舊情未斷,那麼最好避免和前伴侶同住,儘早給自己一個新的開始,哪怕代價是經濟上艱苦一點。
據統計,43%的女性和15%的男性離異后的經濟狀況比離異前差。當然也有29%的男性在離異后經濟狀況獲得改善。由於工資差別,撫養孩子的負擔等原因,離異后經濟狀況更好的女性僅佔9%。
如何避免離異后的經濟困境?
杜卡說,這和生病的人一樣,底子好很重要。如果你在離異前已經債務纏身,那麼離異給你的經濟狀況造成的衝擊肯定會更大。
另外更重要的是,選擇同居而不結婚的人應該清楚這種共同生活方式的經濟後果。關於同居關係的法律加拿大各省不同。但總的來說,同居伴侶離異沒有權利分享對方名下的財產,也沒有權利要求對方贍養。兩人只對孩子有撫養義務。
各省法院在判決此類案件時通常都會在不同程度上考慮其他因素,例如是否幫助支付了對方名下房產的貸款。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一位法官幾年前曾經做出同居兩年以上按夫妻關係處理的判決。但在其他省份,同居伴侶離異時對另一方的財產要求如果得到法庭批准,基本上是由於雙方有協議或其他原因,而不是同居關係本身。
同居協議的保護作用
杜卡說,雖然今天的女性大多有職業,但為養育孩子影響工作甚至放棄工作的女性遠遠多於男性。她們一旦和同居伴侶分手,過去為家庭和孩子做出的犧牲並不能換來經濟上的補償。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最好在同居前簽一份財產協議。
在杜卡所在的魁北克省,只有19%的同居者有協議。這是因為很多人仍然不了解同居和結婚在法律上的差別,或者不願意和伴侶談錢,另外說服經濟條件好的一方簽協議也不見得容易。但是杜卡認為,兩人關係好的時候談這事比交惡的時候談要容易得多。網上很容易找到這類協議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