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不易,能修不棄。唯有陽光重啟、正當起複被問責的官員,才算是真正的愛護珍惜
吉林德惠因火災事故被撤職的書記市長,不到1年均已低調復出。日前,這一「現象級」事實,再次把「官員復出」的老話題,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此前,還有媒體做了統計:2008年以來引起輿論關注的52起官員免職案例中,被免的85名官員中已有29人起複。
允許免職、撤職官員復出,體現了問責「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對處分「時效性」的規定,也給被免職官員復出提供了制度依據。在「可以復出」這一點上,共識業已達成。而認識的關鍵分歧在於,誰能復出,怎樣復出。
近年來,官員被免職主要有三種情況,即突發公共事件、生活作風問題、違反黨紀國法。公眾可以接受知錯改錯的官員依法依規復出,但很難容忍 「閃電回歸」「帶病起複」「悄然復出」。
按照規定,免職的黨政領導,復出起碼相隔一年。但現實中一些官員的「閃電回歸」,讓這條嚴規鐵律頗為尷尬。因女兒吃空餉免職的山西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僅隔兩個月就起複了;質問記者「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的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免職9個月後官復原職。「閃電回歸」,老百姓肯定不會服氣。
「帶病起複」則更像一顆埋下腐敗風險的定時炸彈。譬如,因行賄被免的河南周口扶溝縣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薄玉龍,復出后竟然擔任該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政委。讓一名涉腐官員來主持司法工作,豈能讓百姓信服?好在媒體曝光后他再度被免職,但是,「帶病起複」給公眾留下的信任傷痕卻不易彌合。
而「悄然復出」的問題,雖然符合相關規定,但往往是「能不引起注意就盡量不引起注意」,容易使公眾產生「暗箱操作」的感覺。
這些公眾反映強烈的不當復出,難免讓人們有「免職就是帶薪休假」的類比,烙下「免職就是輿論擋箭牌」的印象,最終把問責機制視為「民意公關」的一種手段。事實證明,暫時的輿論平息,無法緩釋民眾內心的焦慮。人們在乎當事官員下不下台,更在乎問責的有效性和威懾力。
與其事後被輿論質疑,不如事前把尊重民意這一文章做足。官員復出能不能在陽光下,以公眾看得見的方式進行?何為「實績突出」,什麼叫「符合提拔任用條件」,這些復出標準能不能精細化?復出程序是否履行,組織考察是否到位……回答好這些問題,問責才有震懾,復出才能坦蕩,老百姓的質疑才會消弭。
「我們國家培養一個領導幹部比培養一個飛行員的花費要多得多。」幹部能力的增強、水平的提高、經驗的積累,很大程度上是以各種社會成本的消耗為代價的。培養不易,能修不棄。正因如此,唯有陽光重啟、正當起複被問責的官員,才算是真正愛護珍惜,才體現對黨和人民的負責,也才能令他們在未來工作中贏得群眾心甘情願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