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18日下發通報,要求各新聞單位對記者站、網站、經營部門、采編部門進行集中檢查清理,認真糾正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把好新聞採訪關,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道,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道。
通報還指出,各新聞媒體要把好報道審核關,禁止記者站和新聞記者私自設立網站、網站地方頻道、專版專刊、內參等刊發批評報道;把好經營活動關,禁止記者站和采編人員開辦廣告、發行、公關等各類公司,禁止記者站和記者從事廣告、發行、贊助等經營活動,禁止向記者站和采編人員下達廣告及發行等經營任務。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加大對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打擊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反覆公布舉報電話,廣泛發動基層單位和群眾參與監督。對查實存在新聞敲詐、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的新聞單位,情況嚴重的一律吊銷出版許可證;對查實利用新聞采編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新聞記者,一律吊銷其新聞記者證;對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負有管理責任的新聞單位負責人,必須移送其上級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該負責人還介紹,基層單位和個人如果發現問題,可第一時間進行舉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專項行動舉報電話:010-65212870,010—65212787;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的舉報電話:12377;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的舉報電話:12390
以下是部分媒體從業人士對該事情的看法。
@李承鵬:剛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禁止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這是一個病句。批評就是批評,如果批評都需要領導恩准,那就不叫批評,叫撒嬌。下命令的這個組織也該改名為「國家撒嬌測試中心」。
@劉春龍微博:總局新規禁止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不知像劉鐵君、宋林這等因記者私自舉報而倒台的高官們,看到這條新規作何感想?
@評論員王攀:新聞出版總局「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道,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道」,雖有一定背景:一些小報小刊借採訪行敲詐之實,凡不經單位同意做的批評報道大都有某種利益,但這樣一刀切的規定又會限制輿論監督,如果單位有交易,搞有償不聞呢?有違法就打,別因噎廢食。
@兔子老愚:「禁止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他們令戈培爾羞死!末世跳蚤。
@記者阿昌: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道?呵呵,看來做自由撰稿人的時代來臨了!
@盛大林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禁止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自媒體日益發達,傳統媒體越來越邊緣化。且不說管不住,即使能管住,又能有多大效果?
@hello1810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6月18日通知,各新聞單位把好新聞採訪關,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道,禁止記者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道。其實規定出發點是好的,畢竟假新聞、有償新聞和誤導輿論的現象太多了。但就怕規定是死的,人也是死的,成為限制記者行使採訪評論權利的借口。
@StevenCNN :還好年審我們的是外交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禁止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
@廣視夢老爺:我國?建議新聞系學生加一堂課:碰上負面新聞時如何向上級寫申請報告……【我國禁止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