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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公交車爆燃案的最有效辦法(轉)

作者:風雨人生路  於 2014-7-21 10:2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關鍵詞:公交車

距7月5日杭州發生公交車縱火案僅僅十天,7月15日,廣州市再發生一起公交車縱火案,而且這次慘案造成的後果更嚴重——二人死亡,三十多人受傷。
    公交車爆燃案頻繁發生,給無辜百姓造成了巨大災難,也使得公私財物遭受了重大損失,同時還給廣大老百姓帶來了嚴重的心理恐慌。一個號稱國泰民安、社會穩定的國家,卻經常發生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特大案件,我想,即便處在戰火和社會動蕩中的伊拉克、敘利亞和利比亞也不過如此了。中國社會似乎並不像執政當局和所謂愛國者們吹噓的那樣到處鶯歌燕舞、百姓安居樂業。接二連三的公交車慘案以及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恐怖案件告訴國人:天朝並不太平!歌功頌德者們該閉嘴了!
    面對頻繁發生的公交車縱火、爆炸案,執政者更應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角度,想方設法來預防和避免該類案件的發生,而不僅僅是譴責和嚴懲人性喪失、良知泯滅的犯罪分子,因為製造公交車爆燃案的犯罪分子多為不計後果甚至於是打算與車與人同歸於盡的亡命之徒,因而單純靠懲罰是起不到有效制止該類案件發生的作用的。
    本人認為,公交車爆燃案之所以得不到有效制止和避免,這與各地行政當局對該類罪案的重視程度不夠是分不開的。那麼,為什麼各地行政當局對此重視不夠呢?我想,最關鍵的是因為官員們都有不用自己掏腰包的公車座駕而用不著跟普通百姓一道去擠公交車(包括地鐵),因此公交車和地鐵再擁擠、防範措施再疏鬆,也絲毫影響不到官員們的出行安全。換句話說,那就是官員們徹底隔絕了與犯罪分子同乘公交和地鐵的風險而把所有風險隱患「賜予」了廣大老百姓。試想,當這些擁有特權的官員們不必去擠公交和地鐵時,他們又怎麼可能會重視公交、地鐵的擁擠和安全呢?
    為此,筆者建議中央下發文件,硬性規定各地官員必須乘坐公交和地鐵上下班(如同煤礦要求領導與礦工一起下井一樣),不許公車接送,違者撤職查辦!我想,只要也只需做到這點,保證用不了多久公交和地鐵的擁擠和安全問題都能得到有效解決。
    官員乘坐公交和地鐵,既有利於改善公共交通的擁擠和安全,還可以節省公款、減少尾氣排放,對環境保護和黨風廉政建設均有百利而無一害,何樂而不為?只要官員們習慣了乘坐公交和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到時徹底取消公車也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官員,為了人民的利益和老百姓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一切從你們做起吧,你們願意嗎?老百姓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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