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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拿善行做「世界首善」的質當(轉)

作者:風雨人生路  於 2014-7-16 11: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於標哥自我標榜「高調行善以吸引更多人投身慈善事業」的行為邏輯,自08年以來一直飽受輿論爭議。而繼「假證」風波之後標哥又放出「拿下諾貝爾和平獎」的豪言,言不可謂不鑿鑿、心不可謂不切切,卻多少讓人覺得有點「行善就應該得獎」的強詞奪理與「匪氣」。

    「我的人生目標就是獲得『世界首善』(稱號)和諾貝爾和平獎。」「假證」風波尚未平息,陳游標再出豪言,稱自己要在「4年內拿下諾貝爾和平獎」。(7月15日 澎湃新聞)

    過分篤定的語氣必不可少地會引起受眾的反彈,標哥意氣風發視諾獎為囊中之物的時候,人們不禁就要反激一句「憑什麼?」且不說諾獎對於提名者有著怎樣精確的審核程序,就算獲得提名更須視提名者的國際影響力大小而判定歸屬。如今標哥憑藉個人捐獻的4億美元,以及「自稱」5000億美元的「慈善影響力」要問鼎「世界首善」乃至「諾貝爾和平獎」,言之鑿鑿卻略顯好大喜功。

    退一步講,就算陳氏之影響力真的能準確定位在「遠在蓋茨10倍的5000億美元」,是不是就必須將「世界首善」授予其人呢?聯合國是否有心設立「世界首善」這一獎項暫且不談,就算有此獎項,若不授予這「5000億」是不是就說明其授獎機構不分高低、不能公允呢?

    「有心為善,雖善不賞。」「不賞」是要避免因行善者自我標榜的失敗,而帶來對社會公德心的損害。像陳先生這種自己給自己高調頒獎的行為,消極結果幾乎已遙遙在望,而這不僅不能推動慈善事業的進步,更會因其結果的消極而傷害社會慈善的信心。

    筆者所慮,這種「我愛你,你就要愛我」的土匪邏輯,並非「首善陳游標」斯人、斯事中的特例。「水木坑爹女」曬父親清廉而被人肉、安徽官員拿廢棄日曆紙當講稿遭網噴,推其根由莫不是:為官清廉就應該受到褒揚、勤儉節約就應該寫到臉上而令天下皆知。

    當道德感召下的自發行為變成了可以兌現的功利追求,原本由道德心驅動、經社會傳遞而獲得價值的社會良性循環,就會墮落為「不逐利即爭名」的膚淺因子。它只會對社會功利心的滋生推波助瀾,卻無益於「善」理念的發芽與成長。

    與其說這種程度上的「高調行善」是吸引他人投身慈善,卻毋寧說是以社會公德心為質當,對社會評價體系的一次「勒索」。其行雖不可謂「惡」,卻與「善」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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