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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藝術團「鍍金之罪」

作者:風雨人生路  於 2014-7-14 14: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關鍵詞:官媒

光明日報訊(記者韓業庭)近日,文化部印發《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國內藝術團組出國「鍍金」現象。為何要制止藝術團組出國「鍍金」?針對問題,記者採訪了文化部及業界有關人士。

    出國「鍍金」浪費人力物力財力

    近年來,國內一些藝術團組和社會團體以「文化交流」的名義,公費或自費赴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進行「鍍金」性質演展活動的現象日益嚴重。據報道,2013年去維也納金色大廳演出的國內藝術團組就多達100多個。

    文化部外聯局黨委書記、副局長蒲通指出,這些活動往往採取自付場租、對外贈票以及組織觀眾的運作模式,有的甚至動用政府經費,不計成本、不看對象、不講實效,通過不實報道或炒作來達到撈取名利的目的。

    「某國有文藝院團曾自費到國外一著名演出場所演出,花了200多萬元就演一場,這能起到什麼文化交流的作用?200多萬元,在國內,能夠給老百姓演多少場戲?」對此類國外媒體的報道,在蒲通看來,這種行為既浪費了人力物力財力,也助長了形式主義之風,造成了極為不良的社會影響。

    出國「鍍金」損害國家藝術尊嚴

    1998年,中央民族樂團在維也納金色大廳舉辦新春音樂會,受到當地觀眾的歡迎,拉開了中國藝術團組登陸金色大廳的序幕。

    12 年後,當中央民族樂團團長席強帶領樂團再次來到金色大廳時,一切都不一樣了。當地華僑告訴席強,國內的小學生、大媽都出現在了金色大廳的舞台上,演出水準可想而知。曾經,當地華人華僑為看國內院團的演出而爭相購票,可後來儘管免費贈票,連華人餐館的大師傅都不願意看了,因為水平太差。

    影響更惡劣的是,一些外國觀眾購票看了所謂的「演出」后,大呼上當,因此認定「中國的文化藝術水平低下」,以後即便有優秀的中國文藝團組去演出,他們也不會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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