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0月上旬和中旬,面對朝鮮危在旦夕,十幾天內中共中央又開會反覆討論,多數人列舉種種困難而不主張出兵,蘇聯出動空軍的問題上也一再退縮(開始稱三個月內不能出動,最後聲稱其飛機不能過鴨綠江)。毛澤東經過許多天不眠不休地思考,曾兩次要求入朝部隊暫停行動,經最後權衡利害還是確定:「我們認為應當參戰,必須參戰,參戰利益極大,不參戰損害極大」。
1951年11月3日,竺可楨至中南海懷仁堂參加政務院第109次政務會議,在當天的日記里,竺可楨記下了周恩來關於朝鮮戰爭軍費的報告內容:「午後三點開109次政務會議,在懷仁堂大廳。周總理報告,……謂1950年赤字12%,1951年雖是抗美援朝,軍費加到52%(抗美31%),但赤字不過14%。 」
長期以來,抗美援朝的軍費開支是一個未能完全說清的問題。較常見的說法認為:「將抗美援朝戰爭的花費與當時中國的國民經濟總量相比,其總量並不算太高。抗美援朝戰爭的開銷只佔同期財政支出的十分之一。」
陶慕劍的《抗美援朝軍費只佔當時中國GDP的3.5%》認為: 「抗美援朝三年的直接戰費為62億元,另有30億元的進口蘇聯武器的外債。1952年、1953年新中國的GDP分別為679億和824億,軍費分別為 58億和75億,軍費佔GDP的比例分別為8.52%和9.15%。用線性方法估算,抗美援朝的總軍費只是占當時GDP的3.5%左右。 」
上述說法,雖援引各種「統計數據」,但與權威史料之間,仍存在不小的衝突。如1952年8月4日,毛澤東在政協會議上發表講話,曾明確提到:「去年抗美援朝戰爭的費用,和國內建設的費用大體相等,一半一半。今年不同戰爭費用估計只要用去年的一半。現在我們的部隊減少了,但是裝備加強了。 」
毛澤東並認為繼續打下去,對美國不利,對中國有利,其理由之一是:「要用錢。他們(美國)一年要用一百多億美元。我們用的錢比他們少得多,今年比去年又減少一半。『三反』、『五反』清理出來的錢,可以打一年半。增產節約出來的錢,就可以完全用在國內建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