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到美國后徹底顛覆了的概念 (續一)
心路獨舞
當初我信筆寫就的《那些到美國后徹底顛覆了的概念》一文在我的博客上發表后,幾天之內在互聯網上招來了成千上萬瘋狂的盜版轉載,這篇文章以搜狐為起點,到了新浪、人民網、新華網等等,再到海外各大中文網站,然後再一次轉回國內的其他網站,我可憐的文章在這瘋狂的旅行過程中被抹去了作者的身份,很多人毫不猶豫地將其據為己有,更有的網站將這篇文章的作者貼上了白岩松的名字,甚至在半年之後這種剽竊盜版的行為依舊時有發生。
作為網絡上最瘋傳的這篇文章的作者,雖飽受被盜版的苦澀和維權的無助,但畢竟公道人心在,更難得的是被《雜文月刊》第六期摘要出版,獲資深有影響力的《記者觀察》第三期收錄,同時續文已經出爐,與原文合併一起出版在《讀者原創版》2013年第九期,這也讓我深深地懂得了一點,盜版的人終究只能跟在我的後面緊追著我跑。為了這個題目的連續性,續文的編號接著上一篇連續下去。
11、引用別人的文章是要提前得到允許的
國內版權的情形就不用我來詳述了,《那些到美國后徹底顛覆了的概念》一文的遭遇就是最具代表性的描述。到了美國后才知道寫論文寫書寫文章等若原文使用別的作者哪怕是一小段話、一個表格、一張圖片等都需要事先徵得原作者的同意,且要特別註明,最典型的案例發生在美國著名的總統歷史學家Doris Kearns Goodwin的身上,這位以研究林肯總統而著名的作家因在所著的一本書中忽略了平行檢索、原文使用了另一位作家的一小段話而被起訴剽竊,雖真誠道歉得到公眾的原諒,卻輸掉官司,不得不支付十幾萬美元的罰款。
美國著名總統歷史學家Doris Kearns Goodwin和她寫的林肯研究書籍。
12、高考(包括考研)不是一錘子買賣,也不是錄取的唯一標准
圍繞著一錘定終身的中國高考發生的不可理喻的事情甚至悲劇早已不少了,我不必在此一一詳述。到了美國知道了這裡沒有中國意義上的高考,而是在申請入學時提供一個標准考試的成績,這個考試一年會舉行幾次,學生第一次成績不理想的話還可以再考;它也不是美國大學錄取的唯一標准,而只作為參考因素,有的學校甚至取消了這類標准考試成績的要求。
美國大學的錄取也不像中國的投檔制統一進行,後者常導致滑檔之類不公平的事情時有發生;而在美國申請每個學校是單獨進行的,一個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多個學校,錄取也各校獨立,所以學生很容易進入一個和自己水平相當的理想學校。
弗吉尼亞大學的托馬斯·傑佛遜塑像,作為美國締造者之一,他對美國高等教育的影響延續至今。
13、找工作不是靠拼爹的,招工更不能以年齡性別等划界
就業的嚴峻現實讓中國的孩子們真的靠拼爹才行了,有好爹的人家從年少起就賺工齡拿工資的事常有發生,沒有好爹的考公務員成績第一也能落選,而擱在美國這就是丑聞了,當爹就等著法律處罰吧。在美國就算爹是克林頓的切爾西也必須勝任那份工作才行,表現不好的話一樣會被公司炒魷魚,否則其他僱員可以到相應的勞工部按法律法規投訴,所以在美國越是爹是名人的孩子越要夾緊尾巴做人。在美國申請工作靠的是人脈以知道各種機會、過硬的教育背景而勝任招聘的工作、合適的經驗而平穩過渡到新的位置、良好的交流能力融入新的企業文化、獨特的性格魅力在面試中勝出等等。
美國法律還嚴格保證在招聘中不能因性別、年齡、宗教、殘疾、性取向等對申請者歧視,那種招聘廣告中劃了年齡性別等界限的早就會被告上幾百次了,就是在面試的時候很多有可能有歧視暗示的問題都不能問,包括來自哪個國家的移民、結婚與否、生孩子沒、宗教信仰什麼的等等,你問了不錄用,就等著人家投訴你歧視吧。
連美國的娛樂設施都要給殘疾人平等的機會和條件,其他人也會接受和尊重這種要求。
14、性侵女童是要被重判且搭上一生的
系列發生的女童被教育工作者甚至校長性侵的案件讓中國有女兒的家長很擔憂,而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人居然能以「嫖宿」幼女而輕易逃脫強奸的罪名。在美國性侵兒童的事情也有發生,但不管是否兩廂情願只要成年人和十八歲以下的人有性關係一定會進監獄的,若是性侵幼女進了監獄的話災難才剛剛開始,因為監獄犯人最瞧不起的就是這種案犯,常會合夥搞基想辦法去「虐死」這類罪犯。出了監獄后每次換住處都得到當地警局登記,然後被公布到網上讓公眾警覺和監督,周圍鄰居排斥或抗議這類罪犯入住的事情常有發生,找工作那就更難了,這一生基本上就廢掉了。
美國社會對兒童的保護是很細膩的,不久前我從籃球訓練營接丫丫回家,進山的路漆黑不見五指,一輛對行的卡車撞傷了一隻突然跳到路上的母鹿,鹿已垂死,但還在掙扎著。趕來的警察檢查了一下後走到我的車窗前告訴丫丫閉上眼睛捂上耳朵,然後轉身一槍結束了鹿的痛苦掙扎,之後還沒忘了和丫丫解釋他為什麼必須這樣做。
不久前美國德克薩斯州一位小學教師Stephen W Sudduth因性侵學生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十年,這是對性侵未成年人最基本的量刑。
15、私人的財產是被法律保護的
不說強拆吧,就說買了房卻只有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權,七十年後怎麼辦,被沒收?
在美國買房子帶著地,完完全全就是你的財產了,受憲法保護,誰也不能強征,政府也不能,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坐落在阿靈頓國家陵園中的阿靈頓莊園了。南北戰爭之前阿靈頓莊園是由後來的南聯邦李將軍(Robert Lee)和其夫人共同擁有的,南北戰爭爆發后李接任了南方軍首領,不久北方軍占領了阿靈頓莊園,南北戰爭後期美國軍隊戰死士兵的數目飆升,導致需要購買新的軍事公墓,阿靈頓莊園因種種原因被選中:地勢高、不會遭洪水襲擊、風景秀麗、傲視哥倫比亞地區等,而其中最重要的是這里是叛軍首領李將軍的家園。1864年政府在僅支付了很少一點錢的情況下強征了阿靈頓莊園,十年後阿靈頓莊園的原法定繼承人李將軍的兒子將美利堅合眾國告上法庭,認為當年的強征違法,國家採用強權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要求歸還阿靈頓莊園。此案一路飆到美國最高法庭,最終大法官們以5-4判定Lee獲勝,阿靈頓重新回到了原來主人的手裡。
阿靈頓國家陵園裡的李莊園。
另一個有趣的例子是西雅圖的一棟超過百年歷史的小房子,當時房主也是九十歲的老人了,2007年開發商計劃在附近地帶建造商業樓的時候,開始的征地拆遷進行得很順利,但到了老人這里卻卡住了,不管給多少錢都不搬。最後開發商無可奈何只好修改圖紙,在商業大樓中忍痛挖掉了老人的這一塊地方,三面圍著她的小房子而建起凹字形的五層商業大樓。至今這棟建築的中間依舊保留著這棟小房子,讓每一個路過人不得不深深地感嘆法律和人權的神聖。
西雅圖保留在商業建築之間的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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