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上法庭挑戰美國交警

作者:心路獨舞  於 2014-5-2 09: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雜文|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20評論

關鍵詞:美國


上法庭挑美國交警

 

心路獨舞

 

        在美國開車已經十幾年了,我的駕駛記錄一直非常干,干到了我的低到讓整個大家族裡每個人都羨慕的程度。但起來你可能不相信,我也曾收到警察的超速傳票

        那是丫丫兩歲多的時候,為開系兒童車座方便我開著一輛運動越野車RAV4,恰好有同學從別州到這裡來看我,於是兩家在周邊的景點玩了一天後吃了晚飯才往回趕。那天白天的天氣很好,晚上卻突然電閃雷鳴下起了瓢潑大雨,車窗外的可視性很差,頂多看得清兩、三米的樣子,平時開車就屬於小心級別的我在這樣的雨中開得更加小心,尤其想到後車座上有兩個小孩子。

        離家還有半小時的路,就在我小心翼翼地往前開的時候突然發現我的車后閃起了警燈,一輛警車緊緊地跟在我的後面,那緊促閃爍的警燈讓我反應過來他是要我停下來,我的腦子裡頓時閃過了很多念頭:車燈開了,安全帶系了,車的登記保險也都及時,難道是車燈壞了……我趕緊找到路邊的一個加油站停下來,反光鏡中我看到警車也跟著我拐進了加油站並停在了我的車后。在此之前我沒被警察停過車,但我記得駕校教的,於是搖下車窗玻璃,老老實實地坐在車裡等警察過來。

      「你的駕照和車登記呢?」警察在車窗外和氣地問。

      「先生我違章了嗎?」我一邊趕緊遞上文件一邊警覺地問。

      「你在每小時55英里轉成45英里的路段沒有減速,雷達記錄下來的你的車速是每小時58英里。」他說完便轉身拿著我的文件回自己的警車開罰單去了。

        而這邊輪到我頭大了,不可能啊,這麼大的雨,我根本就開不到那個速度,況且平時即使是晴天我也不可能在55的路段開58,在開車上我是絕對的保守主義者,更何況是黑天、下大雨、車裡有孩子們。這警察在哪裡開始用雷達跟蹤我的?我周圍間斷地有車輛超過為什麼反而是我超速了不是他們?警察能確定他沒搞錯嗎?就連我的同學都說見鬼了,根本不覺得我開得會有那麼快!

        正納悶間呢,警察拿著罰單回來了,告訴我如果承認超速的話可按罰單后的地址寄去78美元的罰款,若是不服的話可根據罰單上標明的日期(大約一個半月後)上本地的交通法庭申訴。儘管我覺得自己很冤枉,但在美國和警察理論是沒用的,還不如好態度地去把事實搞清楚了再來決斷。

        於是我裝作漫不經心地問:「您在哪裡看到我的?」

        他說了一個銀行的名字,我想了一下接著問:「那你當時的位置是在馬路的另一邊,你是找到路口后掉頭追上我的吧?」警察肯定地點點頭,這時我已經比較確定他是跟錯了車,但我什麼都沒說,謝過他后便開車回家了。

        第二天我給一個交通律師打電話諮詢他的看法,他說你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息事寧人法,交78美元罰款,這錢雖不多,但駕駛記錄會因此多個點,將影響三年的行車保險費,算下來總損失在700美元左右;另一種是上交通法庭挑戰交警,成功率一般不高,但若是你做足功課能在法庭上說服法官信任你的話,也不是不可能。很多時候申訴不成也能達成某種妥協,比如選擇上交通學校學習以抹去違規記錄或減少罰款數目等,但我不建議你請律師,一是你自己形象知性,對法律法庭程序很了解,再者法庭相對較遠,連律師費都不止罰款了,一旦申訴失敗了會是雙倍的損失就划不來了。

        看來小女子我真的需要自己闖一次法庭了,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我根本認為自己沒錯,這是原則問題,法庭不就是還人清白的地方嗎!話雖是這麼說,我還是老老實實地開始做起了準備工作,列出了以下的清單。

        1、清白的駕駛記錄,這個開罰單的交警應該準備。

        2、繪製事發地點的地形圖。這個我抽了一個周末專門去了一趟,標註了每一個重要的地標,包括警察說的銀行、掉頭的路口和我們停車的加油站。

       3、在罰單上戳漏洞。這時候就顯出理科生的優勢了,我用車丈量了銀行和加油站之間的距離,然後用罰單上的車速計算了從銀行到掉頭路口轉身再到加油站追上我所用的時間,用來比較警察罰單上記錄的雷達時間與停車時間的差別,證實了我要是58車速的話,他應該在比加油站更遠的地點追上我。我把地形圖、計算全部清楚地列印下來一式三份,分別給法官、交警和自己備用。

      4、拍照片。這一點很重要,照片比較有形象感,加上地形圖、計算等一起會給法官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也證實了我對此是很認真的。

      5、調出那一天詳細的天氣記錄。

      6、準備合理的疑問,也就是讓法官有理由相信警察可能認錯車了。雖然有客觀條件,比如天黑大雨,但我的同學有句話更提醒了我,她說記得我們被警察逼停前不久曾有輛銀色的Vitara型號的越 野車急速超過我的車,這種車外觀和我的RAV4有幾分相像,我於是列印下這種車的圖片一式兩張,一張處理掉車型號標誌,一張保留。

      7、請同學那一天請假做我的證人。老朋友了嘛,一起闖一次法庭吧。

 

     以上這些準備好了,上庭的日子也到了,我很注意地穿上一身正裝提前十五分鐘趕到法庭,讓自己熟悉一下環境,感受一下氣氛,以好進入狀態。法官先讓警察陳述事件,我很小心地傾聽著,並馬上判斷出他除了紙上記錄下來的過程對那天的細節已經沒有印象了,這也難怪,他每天都在開罰單,不可能記著每個案子的詳情,另外上庭挑戰的畢竟是少數,我想這樣的局面對我很有利,我開始分發我的地形圖、計算和圖片,然後有條不紊地闡述了我的「理論」,法官看著交警問:

      「你怎麼看呢?」

        交警此時顯得有點焦躁,滿臉困惑地答,「我看不懂這些複雜的計算,但我當時的確看到的是一輛RAV4超速行駛並用雷達記錄下來速度的。」

        我馬上抓住這句話的漏洞,「警察先生,您是在雷達監測之前看到是一輛RAV4 還是停下我的車子之後確認是RAV4的?」

        不等他回答我馬上轉向法官,遞上那一天的天氣記錄說:「法官大人,事發時晚上九點多,天已經黑了,而且瓢潑大雨,這位警官先生根本不可能在馬路的對面看清開過的是RAV4的。」

        為了證實這一點,我把抹去車型標誌的Vitara車的圖片遞給警察問:「您看到的車像這個嗎?」

        警察點點頭。

        我又拿出沒抹去車牌的同一張圖片遞給法官說,「很顯然,這個圖片不是RAV4而是Vitara的,我的證人證實在我們被停前不久有一輛這樣的車加速超過了我們」。

         法官看看我的同學,然後又看看交警,轉向我很果斷地說:「本案撤銷,您可以離開了」。

        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這麼簡單?我這個草根難道就這樣贏了一場官司?我轉過頭看到聽眾中的丫爸朝我一邊點頭一邊直擠眼,趕緊轉身謝過法官后離開了法庭。

       就這樣,我唯一的一張罰單被法官廢掉了。

       老實講在美國警察開錯罰單的時候不多,但不是沒有,只不過在美國警察可以開罰單,被罰的人可以認罰也可以不認罰,不認罰的自動有機會上法庭申訴,歸根結底警察的執法能力還是受法律監督的,這也就是法制社會裡腐敗很少的一個主要原因吧。


3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3

支持
17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23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20 個評論)

回復 8288 2014-5-2 09:37
好運氣
回復 sissycampbell 2014-5-2 09:42
好文章,有理有力!
回復 小雨點0514 2014-5-2 12:41
而是我根本認為自己沒錯,這是原則問題
回復 dld 2014-5-2 13:30
好文----學習了,你準備的比我充分得多的多(雖然我也有過撤銷罰單的經歷)。
回復 陳佳 2014-5-2 14:55
真厲害!
回復 ryu 2014-5-2 15:25
服人!
回復 ryu 2014-5-2 15:28
只是SUZUKI 的VITARA 與TOYOTA 的 RAV4太不像了。那警察真、、、
回復 nierdaye 2014-5-2 19:50
下大雨,警察認錯根錯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一旦有計算,警察立刻頭大。:-)

看來,學好數學很重要!
回復 霜天紅葉 2014-5-2 20:01
  
回復 真言 2014-5-2 21:44
法官、警察以及個人(你)之間的關係結構是這件事情的核心。個人的行為及聰明才智是附著在社會結構之上的。社會結構優勢是絕對的優勢。「警察的執法能力還是受法律監督的,這也就是法制社會裡腐敗很少的一個主要原因」。
回復 sarahxr 2014-5-2 22:29
厲害!
回復 四月憤青 2014-5-2 22:31
該挑戰時就得理直氣壯。拿出細節和數據就有了證據。
回復 ybbgu2000 2014-5-2 22:34
如果你是律師,我會聘你,你可以成為一個好律師的。
回復 ChineseInvest88 2014-5-2 22:37
一場漂亮的辨護案!功課做得足,有人證,有物證,以證服法官!嘆為觀止!
回復 Helenzhao1959 2014-5-2 23:55
真言: 法官、警察以及個人(你)之間的關係結構是這件事情的核心。個人的行為及聰明才智是附著在社會結構之上的。社會結構優勢是絕對的優勢。「警察的執法能力還是受法
   說得好。這就是法治!
回復 亦云 2014-5-3 03:57
證據確鑿 警察沒話可說
回復 Dracula88 2014-5-3 05:19
"一種是息事寧人法,交78美元罰款,這錢雖不多,但駕駛記錄會因此多個點,將影響三年的行車保險費,算下來總損失在700美元左右" 這種說法不對吧?一年中拿到的第一個Ticket應該可以參加Defensive Driving Course來Dismiss吧?難道每個州的規定不一樣?
回復 清夢星河 2014-5-3 20:30
做得好!
美國警察和軍隊全部都應該被解散回家抱孩子  
回復 xqw63 2014-5-4 13:25
最先你感覺警察認錯車了,這個感覺很好,為你對證法庭提供了信心。
而事實是,警察確實認錯了車,這個警察為什麼不帶著錄像上庭呢,那樣的話,可以更加證明他認錯了車
回復 cangyp 2014-5-16 02:55
碰到這種證據不足的交通告票一定要頂住,不能輕易認輸,但一定要有理有節,就像樓主做的那樣。贊一個。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3 21:03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