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來了,又開始了例行的痙攣和騷動,也有抽風的;但就那麼一陣,很快就會自愈。對於64問題的解法,間或式的口水已經帶帶拉拉噴了25年,除了宣洩還是不解決任何問題的宣洩憤怒,其間也夾帶著投機分子、心懷叵測者和帶路小乙的各式嘴臉。
我曾經2008年6月的一篇題為「「六四」定性或善後的一個難點是,解放軍」的文中談到。「很多人大概都會記得,當時有一本書,書名大概是忠誠的共和衛士–首都平暴紀實,解放軍為犧牲的官兵受勛,為表現突出官兵頒獎。「六四」平暴,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史上寫下了特殊的一頁。「六四」,也是解放軍的痛。很多人反思「六四」,但很少見到對為什麼不遵守戒嚴令的反思」。
為什麼對當年5月20日的戒嚴令沒有反思?戒嚴令是什麼、違反戒嚴令會帶來怎樣的後果,生活在北美地區的華人朋友,應該會有基本一致的認識。因此,當一而再、再而三的痛斥中共為儈子手的時候,難道不也應該反思一下遵守戒嚴令會怎是樣的一種局面?有人曾對此辯解,稱戒嚴令沒有經過全國人大。對一個城市的戒嚴,該城市的衛戍部隊長官是可以代表該市下命令的。無論如何,對於戒嚴令的執行者而言,對違背戒嚴的行為是可以開槍的。
在2009年,本博在「六四問題能和解嗎﹖應該和解嗎﹖」一文中提出:「六四問題的任何真相出來﹐都涉及到違法還是不違法。違法﹐就不只是道歉問題了。解決六四問題的根本﹐在於在事實真相的基礎上依法辦理﹐在於對當時的舊案進行甄別。真相出來后﹐即便是有人放棄法律追訴﹐對違法者可以赦免嗎﹖」
「雖然我認為距離有可能解決六四問題的政治社會條件還有一段歷史時間﹐但我仍想提出一點解決問題的建議。我認為﹐解決六四問題的正確之道﹐是在中國國內推動成立六四真相調查委員會並爭取人大對此立法﹐要堅持不懈的推動並做長期努力的打算。」
「只要解決六四問題有可能﹐就不能和解﹐也不應該和解﹐要依法解決。解決六四問題所追究的法律責任﹐應該是雙向的。」這就意味著, 是惡當除,是罪當誅。
回到戒嚴令上來,你把戒嚴令當個屁,屁就崩了你,這就是政治,也是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