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通規則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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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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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tingen
8/14/16
.8月份去德國看兒子兼旅遊。期間特地去拜訪我的朋友,汪晶晶和她先生鐵龍。我們是通過華夏文摘相識相知了快5年了。她寫了長篇巨制的四卷小說,《松園舊事》,極其細膩真實地再現了以文化大革命為主的中國現代的荒唐歷史。我給她寫了書評,並正在亞特蘭大的華文網站上,連載登出《小說連載《松園舊事》》。我們成了摯友。
這篇里只說與她有關的交通規則的故事。 .
4月18日,老郭一家在紐西蘭因為交通事故,遭遇災難。在這個事故中,老郭不知什麼原因的一時迷糊,導致判斷出了疏忽。其中,英聯邦國家和美國完全相反的交通規則,肯定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干擾因素。美國以及地球上多數國家,開車都是靠右行,而在英國等一些國家,卻是靠左行。這給雙方國民偶爾到對方國土上開車時,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和困惑。起碼是在開始適應階段。在這段時間內,完全相反的規則,給雙方的民眾帶來極大的危險,經常會發生險相從。這是眾所周知,不用多說,就可以理解的囧境。通過老郭的事件,我們都知道了,這種原因導致的外來遊客交通事故,人身傷亡,在紐西蘭是經常發生的。 .一個多月前,我和汪晶晶在一次電話里談起我們當地老郭的車禍,她立刻就提起,交通燈的安置位置在德國和美國的不同。在德國,交通燈設立在要通過的街道的自己一邊。而美國呢,交通燈設立在要過的街的對面一邊(見下圖。所以,在德國開車,看到交通燈轉紅了,就在交通燈下停下。而美國開車呢,看到對面的交通燈轉紅了,立刻就在自己這邊停下,停在交通燈所在的街道一邊的對面。所以,當她們在美國開車時,看到交通燈轉紅了,就一直開到交通燈下停住。可是,立刻大吃一驚!發現自己停在了街道當中!極其危險的處境讓她花容失色。她們的車堵在了十字路口中央,堵住了剛剛獲得行路權的兩側的正要衝進的車輛!兩側的駕車者,剛放開了剎車,踩下油門,正要放飛,卻立刻發現情況不妙,又都立刻緊急剎車,也都立刻花容失色,大吃一驚!兩側都喇叭齊鳴,一片「交響樂」,好不緊張危險!。(美國的交通燈設立在要過的街的對面)
在這此起彼伏的馬路交響樂中,警察及時趕到,緊張嚴肅地責問,怎麼停到路當中來了?!嚇得出了一身冷汗的汪晶晶兩口子,既是解釋,又是抱怨地說,我們德國的交通燈都是立在車輛應該停住的街道這一邊,誰知道你們美國把交通燈立到了街對面。。。警察聽了,立刻理解了駕駛者犯錯誤的原因。於是寬容地擺擺手說,要注意了,下次不可再犯,也就讓德國客人走了。我聽了,也立刻能理解這個事故的原因,可是對「美國怎麼搞的?!偏要把交通燈放到街對面去!?多危險!」的指責,卻一時沒有反應,沒有明白到底誰錯誰對,誰更有道理。只是覺得,這就是國與國之間的歷史形成的差異,各自的國民都習慣適應了本國的法規。雖然危險,也沒有繼續多想。這次,到了的德國,我也開了車。看到紅燈了,就放慢了。但是在哪裡停住呢?當然一直開到白線才停止。總覺得有什麼怪怪的,但是,肯定不能撂一段,不到白線就停下來吧!那樣子,後面的車肯定會按喇叭抗議。即使沒有人抗議,自己也覺得不對頭?!但是,我立刻發現尷尬了。我停在了紅燈底下,我看不到它了,我怎麼知道,它什麼時候轉綠放行了呢?我立刻把頭往前探,扭著脖子往上看。力圖能看到在我車頂上的燈。還是看不到,口裡立刻大罵起來,「德國人怎麼搞的?!這麼蠢!怎麼把交通燈放到車頂上方去!?多困難!多危險!讓人怎麼開車!」兒子說話了,「誰讓你這麼看燈的?!」 我也氣不打一處來,「不這麼看,該怎麼看?!」兒子指向右手邊說,「看那個燈」。右手街道邊上也有交通指示燈,高度正好讓駕車人的視線,向右側一點就可以看到。(見下圖)。(德國的交通燈設立在要通過的街道的自己一邊,請注意燈桿立在白線一起;但是,並附加一個低位的燈)
親身開車了,身在其中,霎那間,我立刻茅塞頓開。德國人這樣放置交通燈,可能更安全。美國人到了德國,雖然有點發懵,但是無生命之虞。不過呢,需要設置高低兩燈,要多費一個交通控制。兩種交通控制方法,誰優誰劣?對本國民眾來說,與生俱來的規則,習慣成自然,一點也不會抱怨。也不會出亂子!可是,到了他國,處境乍一改變,立刻就亂套了!可是,我要說美國的好!絕不是僅僅是因為我是美國人,偏袒美國。美國的設置,簡單省錢!一套系統能頂德國兩套。既然能管住的,為什麼要花一倍的成本開銷去完成?我就是信奉美國的哲學,簡單就是美!越簡單越好!簡單的,易行,易維護,成本低,為什麼犯傻/why not?為什麼要脫褲子放屁?可是今天地球已經變成地球村了,各國民眾的交往越來越多。這也是全球化帶來的一種現象。且不說文化的衝突了,就是這種交通規則的衝突,也給民眾帶來了極大的威脅。由此給民眾帶來的生命災難,更是讓人扼腕嘆息,巨大的損失,極大的悲痛。發生哪一家,那一個人頭上,都不可挽回,不可承受的。我們為什麼不能避免這樣的災難?人類的生命真是極其脆弱。我們為什麼再對以這樣掉以輕心?人類社會永遠在發展,永遠在前進,不會停留在一個水平上。人類不應話該跌倒在同一個洞/Manhole里,更不應該,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發生過的錯誤。這個交通規則的衝突,比其他衝突低級簡單多了,我們應該立刻採取措施來避免之。我倡議,每一個國家,在外國人進入時,特別是汽車出租公司,一旦遇到外國人來租車,立刻給予簡單明了的告示,把關鍵的注意事項宣告一遍。印成簡易的告示/Fly,貼士/Sticker,人他們貼在眼前,擋風玻璃上,提醒他們,將面臨的可能交通規則的差異。再附上慘重案例的畫面。我要給德國的交通部門,美國的交通部門說,再廣一點,要給聯合國的相關部門說,讓世界各國都來努力避免在這樣的交通事故的悲劇的發生。凡是能做的,立刻能做的,又不難做的事,為什麼不立刻就做?!
老錢塗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