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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錢:目前關於NYPD梁警官事件的想法

作者:LaoQian  於 2016-2-17 12: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生活在美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8評論

目前關於NYPD梁警官事件的想法
老錢
2/15/16
 
    
早上,老郭電話我,希望我寫點什麼。 
 
由於我沒有必須的法律知識,也沒有對案情的充分了解,所以我不能作出判斷,希望多聽專業的分析。我,也有其他人轉過多個律師的分析和法普,這些司法專業性的介紹是非常有益。我希望更多的律師出來做分析和法普,我們更多地傾聽專業的意見,而不是跟著感覺走。 
 
但是,我能看到有三個事實。 
 
1,此案與過去大多數警察致死疑犯不同,那些案子中,警察都是在正面遭遇疑犯的對抗。這就是警方,包括警察工會,能為當事警察作無罪辯護的基礎。 
 
2,死者當時是完全無辜的。 
 
3. 梁警官既沒有殺人的動機,也沒有開槍的理由,只是太菜鳥了。梁警官在關鍵的搶救生命的頭四分鐘內表現就更菜鳥了(如果報道屬實)。 
 
基於這三點,我想, 
 
1,我不贊成華人這次事件中過分強調,喧嚷種族因素。應該注重的是司法公正(包括公正對待梁警官)和改善警察的執法效果。 
 
2,這個司法過程,應該讓律師和法庭去弈搏,我願意和大家一起為梁警官捐款請好律師。不希望美國的司法系統越來越受政治壓力擺弄,那就更糟糕了。 
 
3,顯然,NYPD 用人不當,培訓不當,是有責任的。不能光把責任都推卸給一個初出道的警員;更不合理的是,檢方用豁免同為當事在場的另一個警察,來獲取能坐實全部罪責到前一個警察身上的做法! 
 
4,但是華裔因梁警官案拍案而起,形成全美華裔的團結,是一個大好事。華裔受欺負也是一個深刻的久遠的大問題。 
 
在這個社會的,族裔的重力場中,引力波也是互動引起的結果,華裔的擾動能力太菜鳥了,練練也好。 
 
如果亞特蘭大華人組織遊行,宗旨適當,我會參加。 
 
一年前我寫了下面《老錢:關於NYPD梁警官事件的思考》。現在看來,我的看法基本如此。 
 
三年前,為了王丹的被殺,我寫了兩篇《老錢:亞城王丹被害之思考》和《老錢:平凡而鮮亮的人性-紀念亞城王丹》。在那裡我發出過如下的呼籲,見附錄。 
 
現在,我再次呼籲,我們亞城的華人組織應該建立起一個聯席會議的機制,在我們需要行動的時候,可以有一個慎密的思考和決策,直至行動。 
 
 
我們需要一個有公信力,有執行能力,敢擔當,能負責任的聯席會議機制。 
 
 
附錄,我三年前的呼籲:  
 
我在這裡,首先向我所在的江蘇同鄉會提議,然後再向我有所參與的,有過往的, 影響較大的亞城華人組織,商會,ACPIT學會,NAGA。。。提議: 
理 事會,會長應該向所有其他,亞城的華人組織發出倡議,協商一下,採取實際行動。今後,我們華人同胞兄弟,每遭不幸,每遇重大不平,華人組織都應該有作為! 而不要只會,為點言辭小事,一有人鼓動,有人領頭,就上街起鬨,得理不讓人,喋喋不休,得寸進尺,死纏蠻打。。。其實,也是因為看準了沒有真正風險。言論 自由嘛,灞陵一個商業公司,不玩白不玩。如果是政府,試試看。中國人就怕官。現在,真正殺到了華人頭上了,我們的同胞真正地倒在血泊里了,倒反而無聲無 息。。。 
十多年前,當我加入ACP理事會時,我就說過,我們為什麼要有華人組織?因為我們是少數民族,需要自我保護。眼下的吃喝玩樂,是一種演 習操練。是為了建立我們的網路,一旦有事時,我們可以行動得起來。雖然,這種事件的幾率很小,眼下還沒發生,但是,特別是當頭的人物,要在心裡記住這一 點。可惜,事實是,很多所謂的僑領們,恰恰沒有這種擔當!所以,我很失望;只有我自己淡出江湖,不願意去參合人模狗樣的騙吃混喝。 
如果,繼續這樣下去,華人,真是一個不知好歹,沒曉輕重,沒有血性,窩囊,昏噩的群體。
 
像幾年前,在紐約法拉盛街頭,光天白日之下,華人女子無辜地慘遭強暴殺戳的事件,奧巴馬撇都不撇一眼,屁都不放。我們該發聲。像清華學者在某州受地方FBI冤屈的事件,我們該發聲。。。 
這些才是我們華人,應該發聲,發威,顯示我們的憤慨,顯示我們的力量的地方。。。這些才是我們華人應該掀起全美風暴的正當事由! 
結果,一個屁也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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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8 個評論)

回復 舌尖上的世界 2016-2-17 12:26
(如果報道屬實)!

另外,對Peter Liang說謊的結論,我也有不同看法。

我現在傾向捐給Asian Jade Society NYPD。您有什麼別的建議?
回復 jinbaicao 2016-2-17 13:05
讓他們鬧鬧也好,充分暴露一下嘛
回復 正義感 2016-2-17 22:17
第一點就錯誤。很多案件是警察在死者沒有對抗的情況下致死的,比如紐約小販,他根本沒有對抗警察,警察突然扯他,並把他掐死。這個死者也可以說是無辜的。這就是法律的不公正性,對一個案件可以這樣判,對另一個案件可以那樣判,其背後的「政治正確」是毫無疑問的。
回復 LaoQian 2016-2-18 03:24
正義感: 第一點就錯誤。很多案件是警察在死者沒有對抗的情況下致死的,比如紐約小販,他根本沒有對抗警察,警察突然扯他,並把他掐死。這個死者也可以說是無辜的。這就是
你可能在大陸。
如果你在美國的話,常識是必須服從警察。不服從,就是反抗。美國警察天天面對罪犯,面對死亡威脅,你讓警察感到威脅,就是你的錯!
回復 正義感 2016-2-18 03:28
LaoQian: 你可能在大陸。
如果你在美國的話,常識是必須服從警察。不服從,就是反抗。美國警察天天面對罪犯,面對死亡威脅,你讓警察感到威脅,就是你的錯!
又是錯了第一點:我在美國,我不但在美國,我與警察打過交道。無論如何服從警察是以法律為準,並不是「必須」,比如說警察不讓我說話,可我有憲法保護我的說話權利。警察只能在法律範圍內執行任務,並不是可以隨便自己制定規則。天天面對罪犯並等於給警察自己知道法律的權利;所以,如果你在美國,你根本不懂美國法律。
回復 LaoQian 2016-2-18 03:36
我讀了心路獨舞的「美國刑事律師評梁彼得案 華人抗議根本無用」,值得一讀。
其中提到庭辯時,檢方讓Jury每人都試了扣槍扳機,平均要用11.1磅的食指壓力才能扣動。
我有點懷疑,這麼大的力?
可是,我立刻測試了我的SW9,9mm,確實要到10磅左右。
回復 正義感 2016-2-18 03:46
LaoQian: 我讀了心路獨舞的「美國刑事律師評梁彼得案 華人抗議根本無用」,值得一讀。
其中提到庭辯時,檢方讓Jury每人都試了扣槍扳機,平均要用11.1磅的食指壓力才能扣動
在平時來談人在應急是的反應是對人體的基本生理不懂。是否知道有這樣的例子:在發生地震時為了救家人能搬起平時根本不能搬起的重物?是否知道人在被動物追的時候會跑出比平時快的速度?人在應急時體內會出現應急反應,這是不能在法庭上隨便讓人試試就能得出結論的。
回復 borninheaven 2016-2-18 05:33
應該「曲線救梁」! 籌錢幫已死的苦主家屬告NYPD 用人不當,培訓不當,造成了悲劇事故。若能告贏, 那就容易減梁的罪。
回復 travel1111 2016-2-19 02:28
可恨的是臨陣退縮的評審團中的幾個華人, 他們有權為警官伸張公道, 卻沒有. 他們是華人敗類.
回復 LaoQian 2016-2-19 02:45
travel1111: 可恨的是臨陣退縮的評審團中的幾個華人, 他們有權為警官伸張公道, 卻沒有. 他們是華人敗類.
說得對,這些華人是敗類!他們在任何其他場合,都會做出沒有良知,不負責任的抉擇。
回復 LaoQian 2016-2-19 02:45
borninheaven: 應該「曲線救梁」! 籌錢幫已死的苦主家屬告NYPD 用人不當,培訓不當,造成了悲劇事故。若能告贏, 那就容易減梁的罪。
對!
回復 LaoQian 2016-2-19 02:49
正義感: 在平時來談人在應急是的反應是對人體的基本生理不懂。是否知道有這樣的例子:在發生地震時為了救家人能搬起平時根本不能搬起的重物?是否知道人在被動物追的時候
我可以不譴責小梁警官,不怪他訓練成績不過關。但是,我認為NYPD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用人不當,訓練不當。
回復 LaoQian 2016-2-19 02:50
jinbaicao: 讓他們鬧鬧也好,充分暴露一下嘛
請把思想表達清楚。
回復 LaoQian 2016-2-19 02:51
舌尖上的世界: (如果報道屬實)!

另外,對Peter Liang說謊的結論,我也有不同看法。

我現在傾向捐給Asian Jade Society NYPD。您有什麼別的建議?
我同意,沒有其他主意。
回復 正義感 2016-2-19 04:06
LaoQian: 我可以不譴責小梁警官,不怪他訓練成績不過關。但是,我認為NYPD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用人不當,訓練不當。
我同意。NYPD絕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把責任都推給了一個不該承受那麼多責任的人。
回復 舌尖上的世界 2016-2-19 08:51
LaoQian: 我同意,沒有其他主意。
謝謝回復。
回復 jinbaicao 2016-2-19 09:37
LaoQian: 請把思想表達清楚。
不好意思,本人是紅旗下的蛋。按中共的說法,有人鬧事是好事,就是暴露了敵人,鍛煉了自己。
回復 LaoQian 2016-2-19 12:30
jinbaicao: 不好意思,本人是紅旗下的蛋。按中共的說法,有人鬧事是好事,就是暴露了敵人,鍛煉了自己。
哈哈哈,紅旗下的蛋。
既然我們選擇了美國,我們就應該接受美國民主社會的價值理念,思維邏輯和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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