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小學的時候(70年代後半期),文化娛樂沒有現在這麼豐富。電視還沒有,電影沒錢看。那個時代的我,特別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讀書。在工廠里工作的父母那時的工資都不高,那點錢不僅要供養我和兩個妹妹,還要不斷地接濟生活在農村裡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四位老人或者是有更困難的窮親戚們,經濟相當拮据。他們不捨得花一毛錢的電影票錢讓我看電影,更沒有多餘的錢為我買書。
那個時候也能讀到一些書,一個途徑就是媽媽從工廠里的圖書館里借來。那時媽媽不知道我喜歡什麼書,我也不知道圖書館里有什麼書,只是媽媽借回什麼書,我就讀什麼書。我讀書的時候有時會忘記時間。記得有一次我讀一本書好像是《雁翎隊》什麼的小說,從中午爸媽上班到他們傍晚下班回來,我坐在小院里的小凳子上,一口氣讀完,中間竟沒挪過窩!
我最喜歡的事情之一就是市裡的新華書店到我們廠里來賣書了,一年大概有兩次。每次,我都會在擺著長長的書桌前流連忘返,拿起這本看看,拿起那本瞧瞧。知道自己沒錢買喜歡的書,只能就地快快地翻看,因為深怕只看不買會惹賣書的叔叔或阿姨們不高興。有一次中午放學回家的路上,我又碰到了新華書店的流動書點,翻看一本書時竟入了迷,忘記了回家。急得爸爸到處找我,最後在賣書點找到了我。結果,在我的纏磨下,他第一次為我買了本書,書名叫《小學生作文選》!
因為喜歡讀書,我還被鄰居誤認為是小偷的故事。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的鄰居,也是我父母的單位領導,家裡的條件比我們家好多了。他們家有兩個兒子,老大和我同齡,上同一年級。放學后,我們總是在一起玩。
他們家可能是因為經濟條件好吧,他父母經常給他買一些書,尤其是學習輔導之類的書籍。儘管他不太喜歡讀那些書,而對於我來說,它們的誘惑力可實在太大了。很多時候,去他們家玩,就是他和他弟弟在玩,我在一邊看他的那些書去了。經常,這哥兒倆會把我丟在他們家裡,自己跑出去玩。
有一天,在一起上學的路上,他突然告訴我說,他們家丟了一張整10圓的錢,肯定有人偷了,而且肯定不是外面小偷乾的!我問為什麼不是?他說,因為門窗都好好的,而且放錢的地方只少了10塊,其它的錢都還在,小偷是不會留下的,肯定是內鬼偷了!我說,會不會是你爸媽把錢借給別人後忘了?他說,不會的,因為我爸媽說,沒有人來借錢!
他們顯然懷疑是我偷了他們的錢! 那個時候,10 圓錢可不是個小數目!從那以後,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自在地在他們家看他們的書了。一開始,我沒有當回事,還像以往那樣去他們家,但每次就在我看書當間兒,只要他們出去玩,就會喊我出去,因為他們要鎖門了!
而且,在一起玩時,他也經常冷言冷語地說些令人不舒服的話,比如,「你這下可有錢買這個東西了,」或者,「我爸媽說了,咱們這下可有錢花了!」等等。
那時候因為年齡小,也因為心思笨拙,我不知道該如何辯解,只是心想,反正不是我拿的,任你去說吧!但是,也慢慢地減少了去他們家裡玩,到最後,就不在他們家裡一起玩了。
大約過了大半年的時間,有一天在吃晚飯的時候,我父親笑著對我母親說,今天上班的時候,老孫跟我說,借給人家10塊錢,忘了個一乾二淨,直到人家還上門才想起來了。老孫這倆口子也真是夠大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