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一個人出遠門,單程就需要開車四個小時,開著開著就感覺特別單調,有一種犯困的感覺。等到回來的時候,我決定找一點樂子以求打發時間,增加樂趣,就想到模仿電影里特工跟蹤間諜的情節,於是我開始行動,尋找對方,但是很遺憾由於沒有經驗差不多近十次努力都失敗了。當時,我就開始總結結馬上得出以下收穫(希望有意仿效者仔細閱讀)
一:目標車不能太老太舊,一來車速過慢,增加了本來已經夠長的旅行時間,二來這種破車基本上不會跑長途,說不定個分叉口就下去了,白忙一場。
二:太好的車也不行,因為此種車,一到合適的路段就會一加速絕塵而去,你連吃塵的資格也沒有。
三:不能車型太普通,顏色太大眾的車,因為這種車擁有率太高,你一不留神目標車就會淹沒在茫茫車流中。
四:不能選一直在快車道上的車,因為雖然此車好認但不好跟,除非你也是瘋子跟著他見神殺神見車就超。
得出以上結論后,我就以此為標準,終於選中了一輛目標車(我心中的間諜就坐在車裡),就這樣我是一路跟隨,它快我也快,它慢我也慢,它變道超車我也有樣學樣,絕不含糊,老天保佑,這輛車一直行徑在我希望的方向上,但是由於我沒有經驗,又怕跟丟了,我越來越過於明目張膽地長時間地跟著它後面,可能這個車的司機有所發現,所以一改以前均速前進的方式,越開越快,這時,我也管不了這麼多了(生活的樂趣就在這裡,),這時,已經不是在跟車了,已經變成追車了,到最後這輛車下了高速公路(不知是到了還是有意為之?),反正我的目的也達到了。回到家,我可不敢把這種事報告領導,誰知道紙包不住火,一星期後我竟然收到交通部門的一張罰款單,上寫:你在某某限制車速的彎道,以每小時155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下面附有一張雷達照片。雖然當時我有些心疼破財了,但是,俗話說人之初性本惡,我想到我跟蹤的那輛也一定收到同樣的一弓長罰款單,不由得有點幸災樂禍(自己真不是什麼好東西)。
溫馨提示:此種行為,有一定的危險性,請同志們盡量不要模仿,本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