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看到的日記是父母剛來美國半年之內的感受,而且事過一年有餘,但是看到他們曾經的誤會和心裡的苦毒。我無法肯定父母對我們己經沒有怨恨了;我也無法肯定父母是自願的留下與我們同住,並彼此的幫助;我更無法肯定父母與我們同住每天是否快樂!聖經教導我:當孝敬父母,使你蒙福。我若真的待父母如同他們的感受,那麼我是既得罪了父母,又得罪了神。我既為自己被誤會,曲解而生氣。又心痛父母曾經因我感受這麼大的痛苦。更擔心自己每天擔當不孝敬父母的罪,而渾然不知。怎麼辦呢?
我既然是身在衝突的中心,想要自己心平氣和解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幸好我可以找教會的牧師,長老諮詢,他們給了不少的好建議。也讓我在理解老一輩的心理需求上有了更深的認識,更看到自己平常對父母不夠體貼和尊重。這些都幫助我更好的處理將來怎樣與父母相處的關係。
在此同時,父親也接受他的老學生的邀請,去加州的洛杉磯去訪問了一趟。在此之前,父親總想利用自己在中國是土木建築工程師的工作經驗,在美國也大施拳腳,干一番事業。而他的老學生又把洛杉磯吹得天花亂墜,收入多高,好像滿地都是黃金在等著人撿。然而,爸爸與他的學生一家及房客共處了一周,參觀了不少政府資助的老人公寓,又跟著學生跑裝修,近距離觀察他們如何討生活。回來以後,既不提去加州創業,也不提要去加州申請老人公寓了。
這時,我同父母開誠布公,探討到底他們想要在美國怎樣繼續過日子?無論父母想同我們繼續住,還是搬走獨立住。我的目的很簡單,任何一個選擇,父母必須是心甘樂意的。因為我無法為他們做選擇和決定。我若要求他們同住,擔心他們覺得被困,利用他們做家庭勞工。我若要他們搬走獨立住,他們會覺得被女兒趕走,拋棄。最後,父母選擇還是繼續與我們同住。其實從爸爸寫日誌記錄剛來美國的痛苦日子,到我發現日誌己時過一年多,許多當時父母對我們,對美國生活,文化不了解而造成誤會,痛苦的景況,己經逐漸不存在。過去他們沒有收入的情況也改變了,爸爸的加州一行,也讓他了解到在美國外出謀生賺錢不容易,而且生活開銷昂貴。而與我們同住,父母既無任何開支,又有穩定收入,還有我們同在一屋檐下相互照應。平常燒個飯幫助我們,也算是為我們家做奉獻了。
當大家的心態擺正以後,也互相知道了各自的界限(什麼事他們做主,什麼事他們不插手)。這後面的日子就過得容洽多了,這前後我們一起生活了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