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絕對不能利用佛友關係賺錢

作者:有緣人白雲  於 2014-2-5 08: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學佛問答|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東方台秘書處編者按】:

在2013年11月24日《玄藝問答》節目中,台長重申,決不能利用佛友的關係搞推銷,相當於利用人們對佛菩薩的崇敬和好感來賺錢,會嚴重的功德有漏、修出偏差。這樣做等同於騙財,下輩子上不去還會有果報,可以通過正當的途徑向學佛以外的人推銷產品。台長屢次告誡我們,弘揚佛法一定要公私分明,不能利用佛菩薩給的一點緣分和名利來謀己私利。同樣,心靈法門要正法正傳,《白話佛法》是佛教精髓,經文源於趙朴初的《佛經念誦合集》,小房子更是佛教經典組合,要樹立正信正念,如理如法地修行弘法,不能明傳暗度或有絲毫偏差。

 

聽眾:同修之間做直銷的話,請問這個是不是如理如法?

台長:不如理不如法,絕對不能利用佛友的關係來做自己賺錢的生意。做直銷不要在學佛人當中做,如果你離開學佛人,對外面那些不學佛的人,你可以去推銷,可以自己去做這些事情,但是你不能在佛友當中這麼做。實際上這個已經是有偏了,是修偏了。因為你不能利用說「我來度人的……」,讓大家對觀世音菩薩崇敬,對你也有點好感的時候,推出這些東西來讓人家買……你說這個合理不合理?想一想不就知道了。

聽眾:對,就是有漏。

台長:絕對有漏的,不是漏一點點。今天大家對台長這麼尊敬、這麼崇敬,你說我能幫誰推銷東西嗎?有人說我「台長整天說丹參片對身體好」,你去問問人家生產丹參片的工廠,我跟他們有沒有聯繫啊,我從來都不知道他們是誰,他們也不知道我是誰啊。如果你幫人家推銷,你就不值錢了。不可以利用佛菩薩給你的一點緣分、一點名利、名聲來溯取利益,這個完全是不如理不如法的!比方說你去推銷,人家可以不理你,說「這個我不要」;如果他跟你一起學佛,人家很難很難……面子拉不下來啊!你跟他講佛講得這麼好,人家感激你,說「你要買一點這種傳銷的東西」,人家買了之後,你不是騙人嗎?不可以利用這些東西做的,有些事情要分清楚的,公私一定要分清楚。你知道我在電台里多嚴格?電台里一個佛友,他就是要借一台機器做私事我都不給他借的,因為這個機器是專門作為弘法用的。沒有什麼想得通想不通的,公的就是公的,私的就是私的。你看現在國家也是的,不能用公款吃喝,不能用公款買東西,一樣道 理,現在就要殺這個風。所以這個東西不能這麼做的。你在沒有度人的情況下,外面這些人不信的,你可以跟他們做生意,但是如果利用你手中的宗教來硬推銷你的東西,你怎麼會如理如法呢?而且騙人是上不去的,下輩子再投人再被人家騙。因為你要知道這個東西本身比方說只值10塊錢的,你賣30塊錢,東西還是這個東西,那麼這30塊錢,10塊錢給你,10塊錢給公司了……人家付出了30塊錢,不就等於這個東西不值這個價錢嗎,不值這個錢不就是騙嗎,你要提到這個高度來看的,這種方法是不如理不如法的。你說學佛法,為什麼我能在廣播里講?正宗佛法!有的法門明傳暗渡,偷偷摸摸私底下的,這種是正法嗎?正法會偷偷摸摸的?台長在全世界開法會幾萬人幾萬人的。講得出來的東西都要拿得出手的,都是如理如法的,講的是趙朴初的經文!講的是佛教的精髓!小房子怎麼拿不出手啊?裡面哪個經文是自己造的?小房子是「佛教經典組合」!你去看看,趙朴初的經文裡面有沒有小房子四個經文?所以好好學啊!


**目前,全世界超過百萬的人正在修持澳洲盧軍宏台長所教導的觀世音菩薩的心靈法門(誦經、放生及許願),以求病癒及生活美好。其法門中提到的小房子是指一套經文的組合(包括27遍大悲咒,49遍心經,84遍往生咒,87遍七佛滅罪真言)。

盧台長簡介:http://baike.baidu.com/view/5098516.htm

心靈法門官方網站:http://guanyincitta.com/zh/

盧台長博客:http://richardlujunhong.blog.com/ http://lujunhong2or.com/
心靈法門改變命運見證 http:///1872031510/blog/138744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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