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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將羅瑞卿以「莫須有」罪名捕殺了多少人?
據可靠資料,羅瑞卿(1906-1978)在任公安部長10年(1949-1959)間,親自策劃以「莫須有」罪名逮捕了幾千個好人,其中冤死者不計其數。
1951年1月24日羅瑞卿到廣州,以「英國特務」罪名,逮 捕了中共華南分局社會部長兼廣東省公安廳長陳泊(1909-1972);同時以「暗藏的英國特務」、「中統特務集團的黑後台」罪名,逮捕了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坤(1909-1972)。因二陳被捕株連而 遭逮捕審查的廣東省公安廳就有700人,廣州市公安局又有300多人;二陳均屈死於冤獄。
1952年2月,羅瑞卿在一份調查報告上羅列出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長王丕敏的一些「劣 跡」,后又特意將此報告呈送毛澤東,毛在報告上批示:「此人該殺」,羅遂將王丕敏逮捕,后在「三反」中處以死刑。
1954年底,羅瑞卿將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楊帆(1912-1999)以「內 奸」、「反革命」罪名逮捕,楊后被關押共28年,楊案株連上海市公安局內部700人遭逮捕審查。
1955年4月3日,羅瑞卿奉命將赴京開會的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1906-1977)以「內奸、叛 徒、特務」罪名逮捕,株連逮捕100多人,潘被關押22年後因肝癌病逝;又株連其妻董慧(香港富商之女,1938年赴延安)(1918-1979),也被冤枉坐了15年牢,因精神病.腦溢血逝於湖南省茶陵縣江茶場(勞改農場)。
1955年5月,羅瑞卿奉命將文學家胡風(1902-1985)逮捕,株連逮捕、審查「胡風反革命集團「2700多人。
1957年 反右運動中,羅瑞卿又在公安部內抓出右派64人,劃定「中右「(准右派)49人。
以上二陳、王丕敏、潘漢年、楊帆、胡風 等「反革命「案,公安部內等「右派」案,均為冤假錯案,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已糾正平反。(參見晏樂斌《李震自殺前後》一文,原載《炎黃春秋》2014年第1期)
羅瑞卿自己,1965年被林彪.葉群.吳法憲.李作鵬等指斥為」反對突出政治,反對林彪「,遂被撤銷軍事職務;1966年3月18日不堪忍受批鬥,跳樓自殺未遂,雙腳跟骨傷殘。5月23日羅又被打成」彭羅陸楊反黨集團「成員之一。12月21日,羅在治根骨病的解放軍總醫院被紅衛兵押出,轉入某部隊駐地」監護「。1967年1-3月羅拖著傷腿不斷被批鬥。1969年被左小腿截肢.左股骨切除后出院;1971年」九一三「林彪墜機葬身荒漠后,毛澤東1973年12月21日接見中央軍委會議代表時輕描淡寫地說,他是聽了林彪的」一面之詞「而」錯整了羅瑞卿「。
羅瑞卿對」聖主隆恩「感激涕零,以致在1976年9月9日毛澤東歸西后赴京參加毛的追悼會時,竟因心情過分悲痛而複發冠心病。1978年7月15日,羅經中央批准,赴聯邦德國海德堡骨科大學附屬醫院治療腿疾。8月3日手術后,因突發心肌梗死去世。8月5日中央派專機將羅的靈柩接回北京。
1978年8月12日在羅瑞卿追悼大會上,鄧小平的悼詞中有「學習他…..對敵恨,對己和,不怕鬼不信邪「句。
1966年5月23日,正是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以中央書記處總書記身份宣布「彭羅陸楊「四人為」反黨集團「,並主持批判。
鄧的悼詞說羅」對敵恨「,羅對上述冤死冤囚之」敵「確是夠狠的,而他本人被鄧批,被林斗得也夠狠的。羅難道不知當時斗他的鄧.林都是毛的打手嗎?但他還悲毛之死以致冠心病複發。愚忠乎?謬情乎?」絞肉機「犧牲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