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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志義:有領導,則無民主

作者:qwe2012  於 2015-1-26 09: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政治|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關鍵詞:西安兵馬俑, 中國人, 美國總統, 美國人民, 訪問中國

胥志義:有領導,則無民主

中國目前要求實行真正民主選舉的呼聲很高。但中國是一個社會化程度很低,組織化程度卻很高,充斥著領導的國家。如國家領導,省縣領導,以至於鄉村領導。如果選舉,不管是虛假的選舉,還是真正的選舉,是選一個領導。民主與領導,這兩個概念,我總感覺很難湊合在一起,它們之間,究竟相容,還是不相容?

一,美國總統領導人民,還是人民領導總統?

一九九八年,美國總統柯林頓訪問中國,參觀西安兵馬俑的時候,與青年朋友交流。一位中國青年說「祝願總統先生領導美國人民取得更大成績」,柯林頓糾正他說:「不是我領導美國人民,而是美國人民領導我」(原話記不清,大意如此)。總統領導人民,還是人民領導總統?在中國人與美國人的心中,有著截然相反的認識。它反映了兩國制度帶來的人們認識上的差異。

何謂領導?搜百度的定義:「領導是領導者為實現組織的目標而運用權力向其下屬施加影響力的一種行為或行為過程」。這個定義很學究,卻也很準確。它包含如下要素:A,領導者與被領導者。有領導者必有被領導者,有下屬一定有上級。B,組織和組織目標。沒有組織不可能有領導者,沒有組織目標,則沒有組織行為,當然不可能有領導行為。C,領導過程。領導的具體過程就是被領導者服從領導者意志的過程,服從不但有行為,有時候還包括思想。D,權力,領導者領導被領導者,必須藉助權力,權力來源於某種契約,或規定,或暴力。

顯然,按照這個定義,美國總統或許是美國政府的領導(還只是國家級政府,並不包括地方政府),卻一定不是美國人民的領導。他能領導蘋果公司嗎?他能領導花旗銀行嗎?他能領導律師和任何一個自由工作者嗎?不能。這些私有企業與個體勞動者,都是獨立決策,行為自由,無組織無上級的社會個體(企業在社會這個大環境中,也屬社會個體),何來領導?只要不違犯法律,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游。喬布斯怎麼去發明創新,是用不著奧巴馬去領導,去指揮,去「指引前進方向的」。說總統是人民的領導,並不符合事實和邏輯。以總統作推論,它們的洲長,市長當然也不是人民的領導。

但說美國人民領導總統,也不準確。總統要按人民的意志行事,並不等於人民是總統的上級。民主選舉總統使總統必須體察民意,但民意來自大量的社會個體,而且社會個體的想法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完全一致,大量的往往意志並不一致的社會個體怎麼可能成為向總統發號施令的上級哩?所以總統體察民意,是一個獨立思維的過程,他在國家公共事務的處理過程中,需要吸納民眾的願望,意見,而吸納民眾的那些願望,那些意見,總統完全可以獨立判斷。總統由民眾選舉產生,確實可以逼迫總統按大多數人的意志行事,但這只是一種制度效應,並不是具體的領導和強制。

為什麼總統不領導人民,人民也不領導總統?因為美國「公私分明」,公權只處理公共事務,並不領導社會。不能侵害個人權利,代行個人事務。國家設立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公平的裁決社會個體之間的權利利益糾紛,國家是裁判員的角色,裁判員不是領導,你見過那個裁判員是運動員的領導?二是社會存在與大家都有關的公共事務,比如城市的公共道路,國家的外交事務,個人無法處理,需要建立一個政府來處理。但政府只限於處理公共事務。受民眾委託處理公共事務顯然也不是民眾的領導。而不論裁判也好,處理公共事務也好,一方面,具體的裁判處理過程是官員決策,沒有具體的上司與領導。在專制體制下,怎麼樣裁判處理完全由官員決定,但在民主體制下,裁判處理的規則則要由民主決定,體現民眾的意志。

如果美國總統是人民的領導,人民的行為甚至思想就必須服從總統的意志,而民主的目的和效應雖然不是要總統成為人民的下屬,卻一定是要總統在處理公共事務的過程中,遵從大多數人的意志,所以領導與民主之間存在悖論。

二,中國是一個充斥「領導」的國家

我們有「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主義」,有「黨領導人民實行民族復興,國家富強」,有「加強黨的領導,改善黨的領導」,更具體一點,有「領導精神」,「領導視察」,「領導講話」,等等。這些出現頻率很高的話語,說明中國是一個充斥「領導」的國家。為什麼中國有這麼多的「領導」?

首先,黨是領導黨而不是執政黨,領導與執政,差別區大。領導是用他的思想,方法,決策,並通過權力強制指揮社會,改造社會。執政則不同,它首先承認社會自我發展,政府執政只是解決社會可能存在的某些問題,並不強制領導社會。領導黨往往把黨對理想社會的設想(比如馬克思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等等)轉變為以強制力為基礎的國家意志,並通過強制力推行這種意志,從而妨礙社會的自然發展。所以在中國,有「舉什麼旗,走什麼路」的爭執。怎麼樣來引領改造社會,就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課題。美國則沒有這種爭執。他們是在走私有經濟(資本主義)的路,但他們的這個路不是政府規定叫走的,而是社會本身自然發展形成的,他們的政府也沒有規定不準走公有制的路,美國不是也有人嘗試搞「共產主義」式的公有制嗎?沒有人去制止。他們對如何執政也有爭執,比如社會福利的高與低,卻沒有人想去指揮社會,領導社會。他們的憲政,民主,自由,不是一種「模式」或「道路」,而是保護社會自我發展的制度。社會走什麼路,政府不決定,而由社會自由的去走。所以,當黨成為領導黨時,黨的意志通過國家強制力的推行,必然使社會不能自我發展而置於黨的意志領導之下,並按照黨的意志發展。貫徹黨的意志的官員也就成了領導。

其次,公有制經濟,計劃經濟,或管制無處不在的經濟,是一種有領導的經濟。政府成為經濟發展主體是這一領導性經濟的主要特色。所謂「發展是硬道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關鍵在領導,在領導班子」等,這些理論和話語,都建立在經濟發展主體是政府的前提之下。過去政府經濟發展的目標是糧食產量多少多少,鋼鐵產量多少多少,現在則是GDP多少多少。政府成為經濟發展主體,為了實現經濟目標,就會通過權力調動資源,指揮人民,由此必然侵害個人的經濟權利和發展權利,而使人民成為被領導者。經濟則失去自我或自由發展的特徵而由政府來領導。在私有與自由的經濟中,也有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如凱恩斯主義,但只限於修補市場經濟的缺陷,並不謀求對經濟活動的領導與指揮。所以凱恩斯主義干預經濟的手段只限於宏觀的貨幣與財政政策,微觀經濟活動仍是自由和自發的。中國經濟發展則是以行政命令指揮微觀經濟活動為主導,經濟活動當然也就產生大量領導。

再次,政府對社會的管制,導致對社會組織的領導,比如工青婦組織,慈善組織,以及一些民間社團,文化團體等,為了對其實行控制,政府壓制社會組織的自由組建,即便是真正民間組建的團體,也要有主管上級,即必須要有領導。這種管制有多重目的。一是政府領導社會的需要。社會組織是社會均衡機制的體現。比如工會組織是對抗資本權力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是對抗生產者的。社會組織的發達說明社會均衡機制的健全。當政府成為整個社會所有活動的領導者時,社會組織對抗的是政府,為了保證政府對社會的絕對領導,必然謀求對社會組織的控制。二是維護政權的需要。專制政權的維護以前主要依靠武力和政治控制。現代專制政權的維護,則增加了控制經濟,控制思想,控制社會的手段。政府領導經濟或可說是為了經濟更快發展(能不能帶來經濟更快發展另論),但其中何嘗不包含有統治者維護專制政權的用意?更不用提控制思想文化和社會組織了,明顯是維護專制政權的手段。而控制實際上也是一種領導。

所以,我們生活在一個領導無所不在的國家中,而且逃無可逃。在私有經濟和強社會的國家中,我們可以通過擇業,遷徙,建立社團,抗議罷工等方式來對抗某種領導(比如企業中資本的領導)。但在權力大一統的國家中,我們沒有選擇自由,我們只能接受領導。

三,領導與民主不相容
 
領導理念與民主理念不相容。領導是代民作主,民主是人民作主。領導過程是推行領導意志的過程,民主過程則是集中民眾意志的過程。領導是官員創造歷史,民主卻是人民創造歷史。領導講求統一,包括行為與思想的統一,民主則是思想行為的多元化多樣化。所以領導與民主從根本上說是對抗,不相容的。
 
領導與自由不相容。有領導則無自由。我們看到,作家寫文章有領導,主題要體現領導意志(如歌頌),方法要體現主題要求(如高大全),作家成為文字工具,有何自由?農民種田有領導,種什麼,怎麼種,何時開工,何時休息,由隊長,大隊長指揮,農民只是賣力氣,那來自由?科研人員有領導,研究什麼,是由計劃或領導意志規定,無法按照個人興趣,特長,自由的想象,自由的向各個方向探索而不受條框的約束,如何自由?當領導向各個領域推進之時,也是人民在各個領域失去自由之時。所以趙丹一看到人民日報的社論有「加強領導」的話語,立刻就感到失望和憂慮。我國在建國初期前三十年的社會主義極權時代,個人除了在個別領域(如婚煙)有自由之外,在絕大部分的政治經濟生活領域,包括思想領域,都只有上級和領導,而無權利和自由。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當家作主首先是每個人自已的事自已作主。如婚姻自主,遷徙自主,信仰自主等。而在經濟領域,個人用何種方式發展是個人的事,按照個人利益和偏好選擇自已的經濟行為也是個人的事,個人的事當然應該自已作主。自主就是自由,這是民主內涵中的主要部分。如果自已的事自已都不能作主,還談什麼人民當家作主?所以有領導無自由,即無民主。
 
領導(者)與公僕不相容。有人說,非民主選舉的體制,是官員不能成為人民公僕的根本原因,只要一實行民主選舉,官員要拚命討好民眾,原先作為統治者的官員,也就變成了「人民的勤務員」。這在私有經濟體制,官員只是維護社會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務的條件下,才有可能。在公有經濟與社會有領導的體制中,官員體制性的就是人民的領導。領導與公僕相差甚遠,領導是教育你,指揮你,管制你,決定著你的行為,收入,職業,戶口,包括思想和思維方法,是你的領導,即便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一個官員,他還是領導,所以也不會變成服務你,幫助你,聽命於你。你見過那個生產組織的高管,在生產活動中,是他下屬工人的公僕?當社會演變為一個組織時,政府和官員就是這個組織的領導,人民就是官員的下屬。也許在選舉的時候,官員要討好民眾,但體制給他的工作就是指揮你管制你,即指揮管制人民,通過選舉如何能使他變成人民的公僕?正如一群奴隸,把人身權都交給了奴隸主,在人身權沒有獲得解放之前,通過選舉產生的奴隸主還是奴隸主,怎麼可能變成僕人?
 
領導與自治不相容。當國家成為一個組織時,下級服從上級,全國服從中央,是這一組織運行的必然要求。所以領導還與地方自治相矛盾。有專家學者提出,中國實行民主選舉的路徑可由基層開始,逐漸向上延伸,這在私有經濟與社會無領導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在公有經濟與社會有領導的情況下,政府的組織結構是金字塔型,下級政府服從上級政府,是國家成為組織后能夠有效運行的條件。地方政府通過選舉帶來的對選民負責,與國家是一個組織,下級政府必須服從上級政府相悖。我們看到,烏坎實行了真正的民主選舉,村幹部要對村民負責,而村幹部卻又是政府領導與控制經濟和社會的領導末端,必須對上負責,兩者明顯矛盾。所以,烏坎的民主很難是真正的民主。同時我們也看到,香港實行高度自治,雖然中央政府不謀求對香港經濟社會實行領導,卻企圖謀求政治思想文化的領導,結果遇到香港民眾的抵制。顯然,領導與自治不相容。
 
民主並不只是選舉,它包含廣泛的內容。比如自已的事自已作主,即自由,也是民主的內涵。所以實行民主,是一場廣泛的社會變革。同時即便單純實行民主選舉,也需要創造很多條件,最重要的一個條件是去除領導。而去除領導,本身既是民眾的解放,是民主化的過程。也是實行民主選舉的前提。
 
四,改革先把領導改掉

我國的改革,實際上就是從增加人民權利,減少領導開始。比如實行農村承包制,使農業生產有了個私生產的特徵。農民可以決定怎麼樣生產,產品由個人所有並可以上市交易。個人經濟行為有自由,可以選擇從事農業,商業,或去打工。沒有了生產隊長,大隊長的指揮和管制,當然也就基本上沒有了領導。現在的村幹部,已大體不符合領導的特徵(如果實行土地私有化,村幹部更不是領導)。國企改革是要使國企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本意就是要取消企業的上級,減少政府的領導(但在國有制條件下,能不能真正減少政府領導,恐怕很難實現)。發展個私經濟,更是發展一種沒有領導的經濟。個人可以自由投資,自由發展,自主決策,自已領導自已,私有經濟本質上就是一種沒有領導的經濟(但在政府管制,准入門坎大多的政策環境中,難以達到無領導)。顯然,改革的實質意義與正確方向就是減少領導。

有人說,改革是偉大的事業。但我一點也看不出偉大。如果我們建國初期不去搞社會主義,不搞公有制,不搞集體經濟制度,不搞社會管制,不搞城鄉二元化,或者說,政府不去做領導。我們現在的很多改革還需要嗎?比如農村承包制,比如國企改革,比如鼓勵個私經濟發展,比如戶籍制度改革等。當初我們不搞社會主義,我們可能是一個專制國家,可能沒有民主選舉,卻一定是一個有社會,有自由,無領導的國家。我們現在的改革實際上是在糾錯,把因為社會主義而把社會變成組織的過程,又逆轉為一定程度上恢復社會的過程。我們正在還原社會。而社會在建國初期是存在的,由於我們無知,我們曾經消滅社會,現在又還原社會,有何偉大可言?

而且這種還原還處於蹣跚前進之中,進進退退,搖晃不定。表面上看,是意識形態之爭(如姓社社資之爭),是經濟效率之爭(如中國模式之爭),實際上是要領導還是不要領導之爭。雖然我們的改革實際上減少了一些領導,但我們只是為了減少一些對人民生產積極性的壓制,是調動政府與人民兩個積極性來發展經濟的需要,是領導方式方法的一種變革,是「改善領導」。我們並沒有意識到我們需要減少領導直至取消領導。理論界提出黨要從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但這一說法很模糊,並非一語中的。現代政治,現代民主,對黨的要求是執政,而不是領導。所以改革的根本是改領導黨為執政黨。

學界對改革的另一說法是實行「大社會,小政府」。這一說法同樣不準確。社會分工日益發達,市場交換不斷擴大,要求政府職能擴大。比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個體之間的聯繫,更緊密,更廣泛,維護個體利益之間的平衡,即經濟秩序,比之自給自足的小生產社會,要複雜得多,廣泛得多。當然要求政府擴大職能。再比如,現代文明程度的提高,人道主義的實行要求政府保護弱勢群體,修補因市場經濟帶來失業的缺陷等,這也導致政府職能的擴大。所以改革的目標說是實行「小政府」,也不盡準確。如果擴大政府職能只是擴大執政職能,並不謀求政府成為領導,政府職能的增加並不能說是「大政府,小社會」,只要政府不成為領導,社會就是強大的。把政府的領導職能改掉,正是我們改革的關鍵。

當體制存在領導時,民主選舉就會發生變異。領導意味著權力,領導的事情越多,權力越大。權力可能產生利益(甚至一定產生利益,阿克頓的名言:權力帶來腐敗,絕對權力絕對腐敗),爭奪權力就會白熱化。權力越大,利益越大,爭奪越激烈。參與權力競爭的目的,就會從執政理念的實現變異為爭奪利益。而使民主選舉的目的異化。同時,領導擁有調動各種資源與指揮管制民眾的權力,權力就不僅會變成欺壓民眾,謀取私利的工具,還會成為爭奪權力的工具。那些掌控權力的人,就會運用權力來保住自已的權力,或爭奪更大的權力。不管在專制體制下,還是實行民主選舉,誰調動資源與管制民眾的權力大,在爭奪權力的鬥爭中,獲勝的機率就更高。比如,薄熙來搞的重慶模式,表面上看,是一種執政理念。實際上,他利用掌控資源和管制人民的權力,收買學者,操控輿論,壓制不同聲音,製造虛假政績,目的是上位,如果選舉,也確有可能上位。所以,當一個體制存在領導時,自由公正的選舉很難實現。在未取消領導之前,實行民主選舉,出現混亂的可能性特別大。民主選舉則會被異化。

顯然,通過去除領導,做強社會,再實行民主選舉,是有序與穩妥的民主化過程。但現在政府遲遲不願放棄領導,放棄權力,或只有通過選舉或革命才能逼其放棄權力。但這種選舉可能產生混亂甚至暴力。中國政治前景堪憂。

延伸閱讀:
1,胥志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不相容  
2,胥志義:精英與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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