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叫板中央紀委書王岐山,你能把這事整明白嗎? [2013/10]
尊敬的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同志:
我是阜新華凱商貿有限公司法人:周鳳凱;電話:13470353787;原住址:阜新市太平
區紅樹路47--109. 現住址:阜新市細河區花園小區3-2-602.
現鄭重向你舉報,你是否能把這個事件整明白?對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非法強拆阜新華凱商貿有限公司的惡劣案件進行實名舉報,待查明事實后,嚴懲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責任人,賠償非法強拆給阜新華凱商貿有限公司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對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無視法律、踐踏法律的違法、犯罪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追究,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阜新華凱商貿有限公司於2009年10月註冊成立。註冊資本:人民幣三十萬元(註冊及生產經營廠址:阜新市細河區四合鎮鞏家窪子村)廠房、辦公樓、倉儲庫600多平方米,佔地面積2000多平方米。一般納稅人(辦公樓、廠房、廠地均為租賃。經營證照齊全),年上繳國家稅收3—4萬元。是阜新市唯一 一家正規生產紡粘無紡布製品的企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粘無紡布製品企業質量標準第一個制定人。
2012年9月23日,我的企業在沒有達成任何拆遷補償協議、沒有任何法院強制拆遷判決文件的情況下(2012年7月中旬僅就拆遷補償找我談了一次,未果),遭遇了人為的滅之災,由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主要領導在光天化日之下,帶領幾百人(公安、城市執法部門的人員)、大小車輛百餘台強行毀滅了我的企業、我的設備、成品、半成品、原輔材料、設備零配件、維修工具、生活用品及40萬現金不知去向,直接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在違法強拆當日(2012年9月23日)我向阜新市110報警及阜新市西苑派出所報案,我公司被違法強拆的辦公樓里丟失了現金40萬元。有筆錄,有證據。但是,去了幾次后警察告訴我:丟失的40萬,現在已經不能破案了,現場已經被開發區和開發商破壞了。警察讓我找阜新開發區協商解決。
根據590文件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根據中紀委、監察部發出關於加強監督檢查,規範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我的企業正規合法,證照齊全,所租賃得辦公樓、廠房、場地手續齊全,開發區政府就這樣對待一個下崗員工所創辦的企業嗎?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了黨性原則,視相關的法律法規於不顧,肆意踐踏國法,不嚴懲他們社會如何穩定,百姓豈能安居樂業?
2012年7月28日,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指定的遼寧天正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我公司資產進行評估。但是,評估是違法的、無效的、是極其沒有科學依據的。
違法一、設備名稱是今年2013年7月中旬才添加上去的。
違法二、開發區政府指定的評估公司:遼寧天正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是已經註銷的公司(遼寧紅盾網可查),我的企業設備(80%)全新的、(20%)二手的舊設備,但他們給我評估都是60% 的新舊程度,這樣的評估合理嗎?
違法三、評估的價值極不合理,我的設備評估公司根本不知道是什麼,這樣的評估結果可信嗎? 舉例如下:
一台小的電風扇新的:80--90元/台;評估重置價值:319元/台;評估值:190.8元/台;
一台制袋機新的:29,000元/台;評估重置價值:5437.7元/台;評估值:3262.5元/台;
這些都是在狸貓換太子,我的企業剛剛運行了3年,天正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給我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待查明事實嚴懲遼寧天正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參與評估的估價師。
根據590文件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房地產價格
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造成損失的,依
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2年7月30日我致信阜新市公安局局長、阜新市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要求對我公司財產保護,但均未得到回復,更談不上保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賦予的神聖職責依法保護申請人的財產安全,免受非法侵害。警察法為誰而立、人民的合法財產如何保障?我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之中。
2012年8月12日;我致信阜新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田春來、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兼拆遷辦主任趙家毅、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房屋發展局局長王亮,反映因拆遷對我公司的影響和造成的損失,要求合理賠償,但上述幾人均未回復和答覆。
作為黨員、公務員、政府官員於一身的開發區領導執百姓的合理訴求於不顧,陷百姓於萬劫不復之地,百姓能擁護、愛戴這樣的黨員、公務員、政府官員嗎?讓這樣的人來執政,執行、貫徹、宣傳黨和國家政策和法規,能不亡黨亡國嗎?
2012年8月19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開發區相關領導給我公司斷水斷電,我的企業已無法進行生產,幾年的努力付之東流。
根據590文件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難道這就是政府官員?這就是共產黨人?上述幾人是在抹黑共產黨人的形象,是在踐踏黨章,共產黨人應立黨為公 執政為民,共產黨人應該是認真執行三個代表的楷模。
2012年10月10日,我致信阜新開發區檢查室周英、阜新市開發區紀工委曹志軍,請求依法立案查處相關責任人員,他們的回答:不在職權管轄範圍,不受理,讓我們去市檢察院的控告申述處去,到市檢察院,在控告申述處一個姓馬的男同志,他說「他不管,他已經接到市裡大領導的通知:與強拆有關的事情一概不受理。」問他,「在阜新市還誰能管這事?」他說「在阜新,沒有人能管」。
在共產黨領導下的阜新,各權利職能部門就是這樣為百姓排憂解難的嗎?就是這樣答覆百姓的合理維權訴求的嗎?這樣的阜新百姓能安居樂業嗎?這樣的阜新社會能安定和諧嗎?這樣的阜新百姓能幸福快樂嗎?
2012年9月23日清晨,我的岳父在我的企業值班,在無任何通知、無任何防範情況下,開發區違法強拆人員突然闖進我的企業,把本已有心臟病史的老岳父強行拖出,由於受到外界突然驚嚇,致使心臟病突發、住院,僅僅4個月,老人便帶著遺憾於2013年正月初三與世長辭。我得知遭遇違法強拆后,因氣憤病倒床上,便血達半年之久。病痛初癒后,在2013年6月初到現在,帶著失去親人的悲痛、失去賴以生存的企業的情況下,仍然抱著一顆真誠之心與開發區相關領導,進行了近百次協商賠償事宜,但開發區相關領導卻無任何真誠賠償意願。揚言:「你去告我們吧!若不然你的問題解決不了。」與開發區房屋發展局局長王亮談賠償之事時他說:「你去找熟人跟開發區大領導談,大領導有指示說賠給你多少錢我就給多少,不然解決不了這件事情。」我去找開發區拆遷辦法人趙家毅,他告訴我:「要聽下面人的彙報,不和你談。」
開發區各相關部門不負責任的相互推諉扯皮,至今沒有對違法強拆給我公司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進行任何賠償。違法強拆給我的企業、家庭帶來的是無法彌補的損失和傷痛。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了小集團利益和個人政績執人民的生命財產於不顧,執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於不顧,製造阜新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不嚴懲這樣的責任人天理何在?法制何在?
最為嚴重的問題是由阜新市公共事業與房產局核發給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拆許字(2010)第51號嚴重違規、違法。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在未經拆遷安置補償的情況下,在沒有完全收回原土地使用權而直接供應土地的情況下,沒有召開拆遷許可有關事項聽證會,聽取拆遷當事人意見的情況下,就違法違規的取得了《房屋拆遷許可證》,讓人匪夷所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 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4]46號文)中: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不得發放拆遷許可證。嚴禁未經拆遷安置補償,收回原土地使用權而直接供應土地,併發放建設用地批准文件」的規定。另據《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程》第五條的規定,拆遷許可有關事項召開聽證會,聽取拆遷當事人意見。開發區就這樣違法、違規取得的《房屋拆遷許可證》,那麼開發商的五證能合法嗎?是誰在違法犯罪?不知你能否查個水落石出?能否彰顯社會正能量?
由於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違法強拆,我企業的設備、成品、半成品、原輔材料、設備零配 件、維修工具、生活用品被野蠻搬運,已完全報廢,沒有可利用的價值。
阜新華凱商貿有限公司遭遇違法強拆后的損失並請求進行賠償的詳細說明:
機器設備:342,480.00元 ; 代替土地的租金價差損失(2年):110,000.00元; 安置補償(24人):216000.00元; 無形資產賠償:150,000.00元;
經營損失:1,215,000.00元 強拆丟失現金:400,000.00元
{原輔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零配件、維修工具、生活用品}:310,377.00元
合計(大寫):貳佰柒拾肆萬叄仟捌佰伍拾柒元整人民幣
合計(小寫):2,743,857.00元整人民幣
對於以上各種違法強拆、犯罪行為,阜新華凱商貿有限公司均能提供有效可信的證據。並強烈要求你查明事實后對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責任人員非法強拆給阜新華凱商貿有限公司造成的巨大損失進行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之規定,公民的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對房屋的徵收拆遷必須依法進行,在沒有達成拆遷補償協議或未經裁決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法定程序,並依法對申請人進行拆遷補償安置之前,任何單位、個人均無權破壞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涉案相關責任人非法破壞申請人房屋內設施設備等財產的行為,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巨額財產,已涉嫌構成《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的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因涉案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待查明事實后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在阜新經濟技術開發區拆遷的這一地塊中,違法強拆的不止我一家,也不止我一人。
尊敬的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同志,你能把這事整明白嗎???期待中!!!!!!
舉報人: 阜新華凱商貿有限公司
法人:周鳳凱(占股:70%) 13470353787;身份證號碼:210904196511010536
股東:吳 華(占股:30%) 13941898529;身份證號碼:210902197309251020
2013年10月20日於遼寧省阜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