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藍皮書《形象危機應對研究報告2013-2014》稱,官員形象危機呈「多元高發」態勢,群眾認為2013年形象最差的官員群體依次為:城管、學校領導、醫院領導、村幹部、警察、國企領導和民政幹部。
不管是社科院的藍皮書還是公眾的直覺和感受,在官員群體形象中城管都是較差的。如何看待城管在藍皮書中排名最差呢,應該要用辯證的觀點。
首先必須承認,城管的工作做得不好或者不夠好。作為執法類官員,城管執法不當往往造成惡劣影響,而在2013年問題官員典型案例庫中,「暴力執法」典型案例就有20起。搜索最近的城管新聞,幾乎是城管的負面新聞:「巴中回應城管隊長拒交停車費撞死人:系志願者」、「泉州城管暴力執法,踹車輛毆打女商販」……新聞是事實,這樣的事實多了,城管形象要在公眾心中好起來,猶如「蜀道難,難於上青天」。
其次要說明的是,城管有城管的難處。城管的執法屬於一種管制行為,本身就容易引起執法相對人的差評和遭到公眾的不理解,這在社科院藍皮書中已經得到證實:群眾對民政幹部等服務類官員的評價,明顯高於城管等執法類的官員,這反映了群眾「喜服務、煩管制」的傾向。然而,城管的工作性質和使命,決定了城管只能以管製為主、服務為輔,當管制很多而服務很少時,「城管最差」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還需要提醒的是,城管形象最差是全社會造成的,不是城管一家的錯。城管執法是為了城市潔凈美,為了大家生活環境美,而在城管的執法中,社會各界做得都不是很好:比如,一旦城管和攤販發生糾紛,很多人不是主動勸和,而是圍觀起鬨、興風作浪,一些人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地以訛傳訛「城管打人了」;又如,媒體上宣傳的,多為城管打人和暴力執法,而對城管想盡辦法做出的各種人性化舉動,往往被被質疑為作秀……如此一來,好城管在公眾心中漸行漸遠甚至不存在,好像所有城管都成了壞人。
打鐵還需自身硬,解鈴還須繫鈴人。城管形象要好起來,城管本身需要反思,如何將依法執法和文明執法聯繫起來,如何做到既嚴格執法又人性化執法,這是最為關鍵的一點。另外,全社會必須營造一種關愛、支持、配合、理解城管的氛圍。城管也是人,城市必須有人去管,管好城市是城管的工作、責任和義務。沒有城管,城市或許會變成一鍋粥、一團糟。
有了城管「不用揚鞭自奮蹄」,有了全社會共同聚集正能量,城管的形象一定會逐漸從最差變為不差,從不差變為較好,從較好變為很好甚至最好。儘管距離最好「路漫漫其修遠兮」,但這應成為城管和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目標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