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中文網報道,對於要紮根美國的人來說,買房仍然是他們「美國夢」的一部分。美國住房研究所的報告說,事實上,從2000年到2010年,全美新增屋主當中,將近40%都是移民[微博]。
相比之下,移民僅占1970年代新增屋主中的5%。當然對於很多新來者,擁有住房並非易事。文章列出永久居民和有工作簽證的非永久居民面臨的買房障礙如下:
語言障礙。許多移民英語流利;但對於英語不好的人來說,討論複雜的抵押貸款和房地產辭彙要比到超市購物或到郵局辦事複雜的多。但是,如果英語不好的移民有家人或朋友幫助翻譯就會好得多,尤其是有買房經驗的人。
辦理抵押貸款。在美國工作的非公民可以使用傳統抵押貸款,因為銀行要查看信用歷史,而新到美國的人可能沒有時間建立起信用歷史。由於政府擔保貸款需要全套文件,銀行通常要看借款人至少兩年的報稅表。如果同在美國提供抵押貸款的國際銀行有關係,移民也可能從它們那裡得到抵押貸款。
當然,移民要拿現金買房,那些麻煩都可以省去。部分新來者是那麼做的。紐約市最大的地產經紀商之一路滕伯格地產(Rutenberg Realty)主管巴博拉(Michael Barbolla)看到最近幾宗外國投資者拿現金買房的交易,全都順利完成。
得到合作公寓(co-op)的批准。因為原國籍、種族或者宗教而在住房上採取歧視在美國是非法的。儘管如此,管理合作公寓大樓的委員會有權審議潛在的買主,而那些人並非都對非公民友好。合作公寓委員會不能說我們不要外國人。但是他們卻可以說,「我們不要置買備用住房(pied-à-terre)的屋主。」他們因此可以排斥外國投資者或者打算買下第二套、第三套或第四套住房的人。
共有公寓(Condominiums)通常比合作公寓靈活。合作公寓要求提供所有信息、推薦信、信用核查。由於合作公寓很難核實外國人的信息,移民未必能通過他們的信用核查。但部分地產商可以幫助外國人得到批准,比如從會計那裡得到推薦信,在金融機構為合作公寓建立代管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