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4萬叫賣親兒
父母4萬叫賣親兒,如何能狠得下心。16日中午12時15分許,在福建省福州兒童醫院門前,當阿斌夫婦將男嬰轉給「買家」的時候,被守候已久的便衣刑警抓獲。一場親生父母賣兒悲劇就此打住。
4萬元轉手剛出生的男嬰,有人要嗎?父親阿斌(化名)這次是鐵了心。為送別兒子,母親阿香(化名)給孩子備好了行囊,嬰兒爽身粉、睡袋、換洗衣物一應俱全。阿斌、阿香今年都是28歲,這是他們的第三個孩子,轉手的原因是「實在養不起」。16日中午12時15分許,在福建省福州兒童醫院門前,當阿斌夫婦將男嬰轉給「買家」的時候,被守候已久的便衣刑警抓獲。一場親生父母賣兒悲劇就此打住。「這是我們自己的孩子,這也犯法嗎?」阿斌反問刑警。
只要非法賣人就涉嫌犯罪
經初步調查,阿斌開價4萬元要轉手的正是自己的親生兒子。
「根據以往的拐賣人口案件,只要買賣雙方帶孩子去體檢,警方就可以認定為交易進行中。」福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有關人士說,一旦孩子被轉讓,如果買家是人販子,那麼這個孩子就會被當作商品。
我國刑法中關於「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條款中,並未規定「賣自己的親生孩子不算拐賣婦女兒童罪」,只要以非法出賣人口為目的,就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
孩子的父母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