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斯卡利亞大法官的去世敲響亞裔平等教育權益的警鐘

作者:YukongZhao  於 2016-3-13 05: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華人與成功|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7評論

關鍵詞:最高法院, 美國, 亞裔, 歧視

213日,我在國際旅行的途中,突然從CNN看到了一則噩耗: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Gregory Scalia)在得克薩斯州西部某度假牧場突然逝世,享壽79歲。這給我因國際旅行而疲勞的身心加上了一層深重的憂慮。因為他的去世,給我們為亞裔孩子爭取平等教育權益的前景蒙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這可能會使很多亞裔孩子希望以勤奮努力來追求美國夢的路途變得更加艱辛坎坷!

對大多數亞裔同胞來說,斯卡利亞大法官可能是一個相對陌生的名字。即使看到報道,也常常是主流媒體那些對他不客觀的負面報道。例如,在去年129日在費舍爾案審理時他質疑是否應該把學業尚未準備好的非裔學生通過平權法照顧到德州大學,就被很多媒體扭曲為對非裔學生的歧視。

其實,斯卡利亞大法官是司法原意主義的奠基人和堅守者,是保護著美國靈魂,捍衛著民主法治精神的中流砥柱。他主張以憲法制定者的原意來指導最高法院的判決。他明確指出:我從未聲稱司法原意主義是一個完美的法學理論,但是比起其他的法學理論,實在是強太多。這是什麼意思呢?問題的核心就在於:憲法是人民和政府,也是和自己的契約。要想改變該契約,就必須通過修憲這一民主過程。如果放棄憲法的原意而允許法官無拘無束地解讀憲法,那不但是危險的,而且實際上是反民主的。多少年來,正是他掌旗的最高法院保守派,以微弱優勢最終保持著美國這艘大船的內部穩定,讓那些短視自肥的政客和巧舌如簧的律師無法借民粹之力,腐蝕美國的建國之本。

在大學錄取這一重要問題上,是否容許大學在中使用種族因素成為了是否制約亞裔孩子前途的關鍵所在。例如,在大學錄取中取締了種族因素的加州,亞裔學生錄取率比容許大學在中使用種族因素的長春藤盟校高了一倍左右。所以當加州參議員赫南得斯在2014年提出SCA5法案,試圖在加州大學錄取中恢複種族因素之後,加州的亞裔紛紛動員起來,組成了無數個草根組織,一舉擊敗了SCA5法案。從全國來說,只有加州、佛羅里達州、密執安、華盛頓、內布拉斯加、亞利桑那、新罕布希爾、和俄克拉何馬八個州禁止了在大學錄取中使用種族因素。美國其餘42個州的大學,尤其是在名校聚集的新英格蘭,還存在著對亞裔孩子十分嚴重和普遍的歧視。由於亞裔在美國人口最少,投票率低,我們幾乎不可能在這42個州或全國性地通過議會立法或總統選舉來取締大學錄取以種族為因素的平權法。 在斯卡利亞大法官還健在的時候,改變這一狀況的最大希望就在最高法院,因為他們的判決根據的是美國憲法,而不是選票。

本著司法原意主義的精神,斯卡利亞大法官一直在有關大學錄取的若干判決中遵從「機會均等、」「人人平等」這些美國立國的精神,堅定地站到了支持平等教育權益的立場上。在2003年肯定了大學錄取以種族為因素的平權法的Grutter v. Bollinger一案的判決中,斯卡利亞大法官、 Rehnquist大法官與肯尼迪大法官加入湯姆斯大法官,作為少數派反對在大學錄取中以多樣化的名義使用以種族因素的平權法。在2013年的費舍爾對德州大學案第一次審理中,斯卡利亞大法官作為多數派的一員,對在大學錄取中使用考慮種族因素的平權法作出了進一步的限制。而且,他還寫到,如果起訴方要求,他會支持在大學錄取中推翻Grutter v. Bollinger判決,徹底取締考慮種族因素的平權法。在2014年的Schuertte v. BAMN 斯卡利亞大法官與大多數大法官一道,支持了密執安州取締大學錄取考慮種族因素的平權法。可以說,斯卡利亞大法官及其他3位保守派大法官,是亞裔孩子在42個州獲得平等平等教育權益決定支持者。如果有肯尼迪大法官加入,大學錄取以種族為因素的平權法就可能被取締,亞裔孩子就有希望獲得平等教育權益。

然而,斯卡利亞大法官的突然逝世,對這本來就十分微弱的最高法院保守派多數有如釜底抽薪,對亞裔孩子的平等教育權益的爭取則可能是災難性的打擊。這是因為在斯卡利亞逝世的幾個小時之內,奧巴馬總統宣布他會很快地提名大法官填補空缺,其人選肯定會是自由派大法官。如果通過,最高法院自由派就有5票的優勢。目前,參議院共和黨多數擺出一副決不妥協的架勢,堅決不受理其提名。即使參議院共和黨能夠擋住這一關,今年11 月的美國大選又是另一個巨大的變數。如果民主黨獲勝,其總統就有機會提名2-4名最高法院大法官。自由派在最高法院就會在下面的二、三十年占絕對多數。共和黨如果失守奧巴馬總統提名,或總統大選的任何一關,亞裔孩子在以後二、三十年內就很難有希望獲得完全平等的教育權益。 

令人慶幸的是,在這山窮水盡疑無路的關頭,亞裔孩子還存有一絲的希望:這就是去年129日最高法院聽審的費舍爾對德州大學案的第二次審理。費舍爾一案的特殊之處就在於卡根大法官因在進入最高法院之前參與過此案而必須迴避,如果肯尼迪和保守派四票形成多數的話,那斯卡利亞的逝世只是把表決結果從53變成了43。從理論上講,費舍爾一案仍有希望取締或進一步限制種族為因素的平權法。此案將在今年春天進行判決。可以說,這下面一兩個月是亞裔爭取孩子平等權益的最重要機會。如果我們坐以待斃,下一個徹底取締大學錄取以種族為因素的平權法的機會很可能就是20年之後。我們下一、兩代的孩子將在大學錄取上繼續遭到二等公民的待遇。

斯卡利亞大法官已經仙逝,給我們留下了十分嚴峻的挑戰。作為亞裔父母和社區領袖們,我們不能沒有危機意識,在沉默中消亡,讓孩子們的美國夢悄悄地離他們遠去。亞裔教育聯盟將會馬上推出行動方案,與你們一道,為我們的孩子的前途作出重要的一博!

 謹以此紀念斯卡利亞大法官,並向亞裔社區敲響爭取孩子平等教育權益的警鐘!


*作者趙宇空現任亞裔教育聯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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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7 個評論)

回復 十路 2016-3-13 06:45
哈佛說美國亞裔入學比例從17%上升至21%, 亞裔人口比例是6%,因此是合乎法理的。 您如何駁這個觀點?
回復 YukongZhao 2016-3-13 07:06
由於高科技移民,美國亞裔代表了佔世界人口60%的亞洲人口中的很多精英人事。此外,亞洲重教育的文化又促使我們的教育成功。哈佛聲稱他們以全面考量的方式錄取學生。美國總統學者獎就是以全面考量的方式選擇優秀學生。在過去的5年裡,亞裔獲獎者高於31%,比哈佛21%的錄取率高了至少10%。
回復 十路 2016-3-13 07:27
YukongZhao: 由於高科技移民,美國亞裔代表了佔世界人口60%的亞洲人口中的很多精英人事。此外,亞洲重教育的文化又促使我們的教育成功。哈佛聲稱他們以全面考量的方式錄取學
明白。 如果哈佛認為他們的學校正想讓高等教育中(分數不足)的群體也有機會跟上來,互相帶動促動,這樣更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發展和平衡,也利於其它族裔從其它方面的補充。 如何從道理上批評這種理念是錯誤的?
回復 舌尖上的世界 2016-3-13 09:08
路線鬥爭觀念很強,火藥味很足!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6-3-13 11:42
現總統之三位候選人中一位是亜裔(印度)-----希望他入選
回復 light12 2016-3-13 16:01
十路: 明白。 如果哈佛認為他們的學校正想讓高等教育中(分數不足)的群體也有機會跟上來,互相帶動促動,這樣更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發展和平衡,也利於其它族裔從其它方
這種觀念使得人口比率小於亞裔的猶太人錄取比率大大超過亞裔如何是對的。一個沒有客觀標準的糊塗觀念是對的?這種話用在任何人身上都可以,我和你競爭我考試考不過你,我是(分數不足)的群體行不行?有公平公正嗎?
回復 ChineseInvest88 2016-3-13 22:04
深度解析的好文,學習了~
回復 十路 2016-3-13 22:15
light12: 這種觀念使得人口比率小於亞裔的猶太人錄取比率大大超過亞裔如何是對的。一個沒有客觀標準的糊塗觀念是對的?這種話用在任何人身上都可以,我和你競爭我考試考不
希望你把我駁倒哈,目的是你比我更有理,而不能只是你這樣說可以,我這樣也可以。

客觀標準就是比例。你的意思是擇優錄取,那麼什麼是優呢? 這就是各自的理解了,沒有統一標準。 不同族裔有各自的特點,diversity 就是其它族裔不可互相取代的優,不將比例看做歧視,而是一種互相謙讓,以達到為更高利益,社會利益服務的目的。比如,選演員,也不是誰的演技最好就只選那一個族裔的人。

先駁倒我這個觀點,下面還有。
回復 light12 2016-3-13 22:22
十路: 希望你把我駁倒哈,目的是你比我更有理,而不能只是你這樣說可以,我這樣也可以。

客觀標準就是比例。你的意思是擇優錄取,那麼什麼是優呢? 這就是各自的理解
我駁倒你什麼?依你的標準就是沒有標準。你考的分高。我就拉扯別的。有完嗎?能客觀衡量的 color blind 的標準才是標準。為種族歧視辯護找的理由太小兒科了。
回復 十路 2016-3-13 22:26
light12: 我駁倒你什麼?依你的標準就是沒有標準。你考的分高。我就拉扯別的。有完嗎?能客觀衡量的 color blind 的標準才是標準。為種族歧視辯護找的理由太小兒科了。加
你說出理由是為了讓決策人同意,不是你自己相信就夠了。我說的理由你一點都沒有駁倒,靠吵架不行,小兒科大兒科這些多餘的話也不管用,只能說給自己聽。
回復 light12 2016-3-13 22:29
十路: 你說出理由是為了讓決策人同意,不是你自己相信就夠了。我說的理由你一點都沒有駁倒,靠吵架不行,小兒科大兒科這些多餘的話也不管用,只能說給自己聽。
加州法律很清楚。哈佛錄取34%猶太人也很清楚。民主社會決策人就是選票,遊行,再不就打砸搶殺。參考加州SCA5提案遭封殺。在全美實行加州法律就是杜絕種族歧視。
回復 十路 2016-3-13 22:37
light12: 加州法律很清楚。哈佛錄取34%猶太人也很清楚。民主社會決策人就是選票,遊行,在不就打砸搶殺。參考加州SCA5提案遭封殺。在全美實行加州法律就是杜絕種族歧視。
Ethnicity   裡面沒有分猶太人,這不是美國種族分類。
回復 light12 2016-3-13 22:38
十路: Ethnicity   裡面沒有分猶太人,這不是美國種族比例的分法。
他們跟白人混在一起了,你看到其中厲害了嗎
回復 十路 2016-3-13 22:52
light12: 他們跟白人混在一起了,你看到其中厲害了嗎
這是美國的種族分類,你幹嘛要對一所學校去用不同分法
回復 十路 2016-3-13 22:52
light12: 他們跟白人混在一起了,你看到其中厲害了嗎
這是美國的種族分類,你幹嘛要對一所學校去用不同分法
回復 light12 2016-3-13 22:57
十路: 這是美國的種族分類,你幹嘛要對一所學校去用不同分法
今後把亞裔跟白人也混到一起?再今後把黑人和老墨也跟白人混到一起就沒有種族歧視了
回復 十路 2016-3-13 22:58
light12: 今後把亞裔跟白人也混到一起?再今後把黑人和老墨也跟白人混到一起就沒有種族歧視了
那你可以從美國種族劃分的整體立法上改變,但現行實踐總是按照現行法律執行。亞裔人口增加這個比例也在增加。
回復 light12 2016-3-13 22:59
十路: 那你可以從美國種族劃分的整體立法上改變,但現行實踐總是按照現行法律執行。
不是我是猶太人玩的鬼把戲

在全美實行加州法律就是杜絕種族歧視。你有疑問嗎?
回復 十路 2016-3-13 23:03
light12: 加州法律很清楚。哈佛錄取34%猶太人也很清楚。民主社會決策人就是選票,遊行,再不就打砸搶殺。參考加州SCA5提案遭封殺。在全美實行加州法律就是杜絕種族歧視。
成了雞和蛋的問題?

要有效的改變立法就需要先有好的教育和從政的願望,要進好的學校就得先改變別人的立法規則。

相進哈佛的華裔學生有這個願望嗎?進了哈佛的華裔學生想改變這個立法嗎?同意這個改變的理由嗎?是同意哈佛的理念還是支持這個要求?統計過了嗎?
回復 light12 2016-3-13 23:04
十路: 成了雞和蛋的問題。

要有效的改變立法就需要先有好的教育和從政的願望,要進好的學校就得先改變別人的立法規則。
在全美實行加州法律就是杜絕種族歧視。你有疑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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