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莊子》四人間世8世戒說【二】2019-12-27-19-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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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世戒說【二】
解析:《莊子》四、人間世之——(續)
(八)、世戒說——是之謂大戒。是以夫事其親者,不擇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擇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樂不易施(施行,施展;給予;施捨;在物體上加某種東西)乎前,知其不可奈(奈何;怎奈,無奈)何(什麼;哪裡;為什麼;表示反問;同「荷」:背或扛,承當;負擔;承受恩惠)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沒有事之時候,閑空;空閑)至於悅生而惡生!夫子其行可矣!」
即子君修身者講:「公禮自上而下對居於長上之高位者有兩條警告:其一,不可以命令而使宿命;其二,不可以情義而使道義。子女雖然對父母有很深之感情卻不可聽其命令而被宿命,不可以解除自我本我本心;臣下因公職關係而對君上負責卻不必因個人情義而死忠而被道義,如果君上之德能不配其公位及不適合公禮那便不必尊其為君上,不該使公禮之公器、公位、公權逃避於私禮其家天下而成為閑置品。由主子主觀臆斷於王者法則而製造出繁文縟節便叫做居於長上之高位者被客觀法理所警告之事。王者主觀意志於恩惠或施捨而圖感恩或報答乃依照服勞役性質驅使子女去侍奉雙親,以個人出身不能選擇為由而使安於宿命,那麼因生養而形成私產及私權關係便由子女對父母之孝順所體現之至;依照服勞役性質驅使臣下去侍奉君上,以公位公職不能選擇為由而使安於宿命,那麼因俸祿而形成私產及私權關係便由臣子對君王之效忠所體現之普遍、強烈而又隆重;個體人身因關係或責任而從事於自我本我本心,無論悲傷或者喜樂皆不能改變其施行公禮之因果關係於向前推進,把握自身命運乃不可以無奈於被動承受現實遭遇而苟安於似是而非及假設性命運之命令,那麼因覺悟而形成公產及公權關係便由公民對社會之公德所體現之至。奴才冒充人品於臣下和兒女而實乃衣冠畜品也,乃如痼疾一樣長期養成而不容易克服及改變,乃不適合太過於自我主張之自由即被馴化和調教。因等級排行而產生侍奉關係及責任再產生情面和情理於是乎主子奴才都忘記自身品格和修養,哪還會有閑工夫去樂於學習人品及效法公禮而都是為自身生計和生存變得兇惡、兇狠和兇猛於獸性!這種服勞役性質之子女及臣下便是符合等級排行於私德其好奴才之優良品質了!」
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如不自誡而必被戒。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