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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莊子》十一在宥12宥可說【二】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10-29 08: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莊子|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莊子

新解《莊子》十一在宥12宥可說【二】2020-05-01-20-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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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宥可說【二】

解析:《莊子《十一、在宥之——

        (十二)、宥可說——(續)

故聖人觀於天則不助,成於德而不累,出於道而不謀,會於仁而不恃,薄於義而不積,應於禮而不諱,接於事而不辭,齊於法而不亂,恃於民而不輕,因於物而不去。物者莫足為也,而不可不為。不明於無者,不純於德;不通於道者,無自而可。不明於道者,悲夫!

        何謂道?有天道,有人道。無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與人道也,相去遠矣,不可不察也。

 

 

        即出身卑賤卻不可以因此不擔任公職或居於官位,這才是人文社會;位置或地位之等級低下卻不可以因此不根據人品而沿襲權利和義務,這才是國家公民;保留個人隱私或隱藏私心卻不可以因此不衛護公義及幫助窮困,這才是人文關係或責任;因愜意而疏忽或不周密、因自由而魯莽或粗野卻不可以因此不遵循如陣列規則之客觀公序,這才是體現人文科學及仿效人品自作主之公法標準;因親緣疏遠或交往關係不密切而不接近、因思想觀念或風俗習慣差別程度大而不友好卻不可以因此不使德能賢品配其高位乃居於長上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這才是公正合宜之道理及正義公益之公義;因血統或婚姻關係或感情好互親近而劃定親友圈子、因文化修養或職業行業理念而劃定社會派系卻不可以因此不擴大對貧困者之救濟範圍也不可以因此不擴充對弱小者之幫助力度,這才是人文繁衍與傳承模式其核心內涵之仁愛;管理不自主者或依賴被作主者乃因暫時短期自理能力之不及或因災禍病患喪失自理能力卻不可以因此不遵循客觀法理之因果關係於長時間所積累下來之量變過程其自省自律之自我節制,這才是人文公祭之公器如同周冕所承載之自作主理念即公禮;適於身兼上級和下級或合於處居長輩和晚輩乃會受到尊敬與被尊敬、侍奉與被侍奉、聽從與使聽從、信服與使信服之待遇卻不可以因此不確立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寬容和寬恕、關懷和體恤、扶持和托舉、傳授和傳遞等對其幼下綿延人文種子於功德圓滿即上面人要對下面人好,這才是人品之恩惠、長上之心意即公德;百教歸一、萬法歸一於文明開明之覺悟乃全社會專一於克己復禮之風尚卻不可以因此不改變陳規陋習與繁文縟節及其他固步自封、冥頑不化而局限時代進步之社會等級制度其王者法則所用於馴化調教之手段即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這才是母之道、文之道、君於子之道即公道;神佛道主於自我本我本心乃外向發展空間之自由而同時克制並帶動慾望亞心次心其腔內發展空間之自由卻不可以因此不幫助和愛護自己之身體即不可以自虐和戒欲,這才是客觀法理即天理。一直以來覺悟者積極探究對客觀事物之認識或看法以求順應客觀規律而發揮人之主觀能動性去發明和創造豐富多彩之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乃遵循客觀法理之公序而不是迷信所謂造物主之神靈且助其製造私序,居於長上者應當成就其德能賢品配於高位而不是對其幼下及弱者施以私德綁架於使勞累,居於長上者應顯露及表率公道其母之道、文之道、君於子之道而不是圖謀計策私道其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懂得有關仁愛之方位和角度於長上對幼下而不是倚仗自己之輩份或地位高而把幼下對長上之順從和侍奉當作仁愛,居於長上者應有靠近公義之心於博愛而不是積累恩賜或施捨以圖回報,居於長上者要率先以身作則接受公禮之規範乃如其頭上之冠冕而不是自身違反原則卻讓下面人遵守各種規矩,居於長上者要承擔有關事故之關係或責任而不是躲避或推託,居於長上者要向人品之標準或模範看齊而不是搞亂衣冠者之人文品質乃以神品粉飾獸品自居而把人品貶為畜品,居於長上者要依賴公眾之輿論監督而不是輕視下面人之意見或建議,居於長上者要根據客觀環境而實事求是去發現、思考、判斷和決策問題而不是脫離實際情況及群眾感受於主觀臆斷或盲目裁決。個體主觀能動於對客觀事物之認知及作用乃沒有誰能夠得上所謂造物主之標準即神品根本不存在,而人品卻不可以因此不發揮主觀能動性於認識世界及改造世界。不表明自省自律自作主者,其品性必不純正於獸品畜性或畜品獸性;不傳達公義公權其公道者,肯定是不可能自己管得了自己也不可能自己改正自己之毛病即不可能自行痊癒。不具有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客觀公道者,一定會製造且身處於人間悲劇!

        什麼叫做為人之道?人類社會存在客觀法理於公序乃人文繁衍與傳承模式於母之道、文之道、君於子之道,人間亂世也存在主觀王法於私序乃進化和演變模式於臣子之道、小人之道、奴才之道。居於長上之高位者自省自律,便是客觀公道;居於幼下之低位而吃苦受累乃被壓迫和剝削者所作為忠孝悌貞節烈其好奴才優良品質,便是主觀私道。自作主者,乃公道;被作主或作人主者,乃私道。公道和私道相比較,乃二者距離相差太遠了,不可能看不出來。

 

        寬恕和原諒之對象乃適宜於人品自作主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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