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新解《莊子》十二天地3地象說【二】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10-28 21:2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莊子|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莊子

新解《莊子》十二天地3地象說【二】2020-05-06-20-點場
視頻講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w0WB0TTrVM&list=PLIIlVXhpt_DzPLLmH4TA3aNZ22ZKXyjnU&index=192&t=2236s



相關文案:

主話題:地象說【二】

解析:《莊子》十二、天地之——

        (三)、地象說——(續)

        故其德廣,其心之出,有物采之。故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存形窮生,立德明道,非王德者邪!蕩蕩乎!忽然出,勃然動,而萬物從之乎!此謂王德之人。

        「視乎冥冥!聽乎無聲。冥冥之中,獨見曉焉;無聲之中,獨聞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故其與萬物接也,至無而供其求,時聘而要其宿大小,長短,修遠。」黃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崑(kūn:同「昆」)崙(lún:同「侖」)之丘而南望,還歸遺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離朱索之而不得,使喫(chī:同「吃」)詬索之而不得也。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黃帝曰:「異哉!象罔乃可以得之乎?」

 

 

        即學者云:「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使大眾如住在深潭之魚,魚深陷其中且被看得清楚簡單。人品被私德貶入畜品之中乃意於不可能從石頭中提煉出金屬,乃禁止表達有關人品之理念及發表人性情感、意見、主張等。一直以來有關金屬和石頭之關係與區別乃自有其所宣布之各自定義及所陳述之事實,不提問和解答、不調查和檢查、不推求和研究便不可能表達真實之意思也不可能發表正確之觀點。人文社會之公眾有誰能受得了、禁得起被規定生活在動物世界!這些王者獸品其衣冠者,原本就是把下面人當作素食動物之畜品乃肆意殘食而使其死亡或使其知道羞愧於虧欠主子恩情而去侍奉主子,奴才之所以奔波勞碌乃按照最初接受主子施捨及恩賜繼而被其掌控全部身心乃成為信奉主子神品之被私產被殉身其畜品。一直以來有關私德畜品其忠孝悌貞節烈之擴充及推廣,都是以主子為中心而使奴才懷感恩報效而產生,其存在於等級社會之采邑及其它王者領地。所以私禮之形成不合於客觀公道便不可能是讓奴才真正去效法其主子,奴才只能效法畜品而不是獸品更不是人品便不可能有文明開明之覺悟。只保留禮儀之外在形式而缺少公祭之內涵於效法公義,確立忠孝悌貞節烈其好奴才畜品私德以表明其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於私道,所被效法者根本不是主子本身其獸品邪道!私德便是主子放縱自身慾望而行為不檢點卻要使奴才全部搞光自身慾望而清除其人品!不注意自身獸品之顯露,慾望強烈而追求刺激和誘惑於膨脹與排泄,於是乎社會大眾紛紛跟隨仿效之!這就叫做主子獸品之衣冠者。」

        學者云:「經考察而看待私禮便等同於看待迷信!其間奴才與殉教徒乃都是聽憑愚弄和差遣而不可陳述自己個人之看法或意見。迷信者便是遭受虐待於恰好合上畜品之定位,主子獨裁之獸品表現便是使奴才知道自己是被驅使之畜品;奴才不可陳述自己之看法或意見便是遭受禁言於恰好合上牲畜之無語,主子獨裁之王者名望便是使奴才和緩屈從於結束戰爭或爭執之被征服者身份。所以迷信和私禮其騙術隨社會等級分化之距離加大及施行之時間久遠便成為王者家天下其主子之能力和才幹了,法師和主子其高貴神品隨神話歷史之杜撰及文賊文痞對於宗教經典文獻之篡改冒充便成為人類社會之精英人物了;所以文閥並武閥便是向大眾抖耍權威而使接受於迷信和私禮之等級制度,乃至於禁止奴才跟主子攀、比、學而主子為奴才提供基本生存需求之條件,如驅趕牲畜奔跑一樣去規定時俗及時尚乃脅迫大眾長期宿命於大人下面之小人,承認自己沒有長處而只有短處,被降服於在齋戒和自虐方面還遠遠不夠所謂修行之水平。」

        無神論者不時在某個歷史時期投身革命乃以鮮血爭取自由而使人文提高和邁進一小步便是打破現實和時代局限之私禮及迷信而使之落花流水於敗北,把穀物成熟及繁衍傳承之人文理念作為公祭之核心內涵而把約束子嗣之人倫條理和次序當中那些私禮和迷信統統掃入歷史之墳墓便是使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如同坐南朝北仰望北極星一樣而效法如北斗星陣序列之周冕去承載公禮,使人類社會恢復人文之狀態乃趨向或集中於物質和文化遺產如同種子珠粒之傳播。奉行管別人與被人管之理念者註定孤單寂寞於尋取進化和演變模式而不適合繁衍與傳承模式,奉行缺少朱紅筆批之公位公權而實施私位私權於王者家天下者註定孤單寂寞於尋取進化和演變模式而不適合繁衍與傳承模式,奉行主人耗費飼料而禽畜依靠被餵養或主子怒罵而奴才受辱之格局者註定孤單寂寞於尋取進化和演變模式而不適合繁衍與傳承模式。於是奉行獸品者模擬神品且以此蒙蔽人品,神面獸心者隱瞞其孤寡獨裁之私慾而得意於使其徒子徒孫殉身效死乃適合奴才和信徒祈求被赦罪賜福。無神論者說:「宗教迷信比較私禮王法尚有所不同嗎?那麼就讓那些扮作神品而欺世盜名之主子們依照人文繁衍與傳承模式而去合乎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吧?」

 

        人文社會所模擬者乃客觀法理於公序。

 

                                                                                                                             

——(完)


評論 (0 個評論)

其它[熱點雜談]博文更多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1-4 21:45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