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二為政22政信說【二】2018-12-21_22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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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二十二)、政信說【二】
解析:《論語》第二篇:為政篇之——
(二十二)、政信說【二】——子曰:「人(為人處世,為人之道)而無信(事實,憑據;講求實事求是,有憑有據),不知(主管,掌管,把握)其(自身)可(適合)也。大車無輗(古代大車轅端與橫木相接之關與鍵,關與鍵:門閂或功能類似門閂之物,比喻事物最關緊要之部分,對情況起決定作用之因素),小車無軏(與「輗」功能相同),其(自身)何(什麼)以(用)行(進行;做,辦)之(為人處世)哉?」
即先生講:為人處世,如果不講求實事求是,不做到凡事有憑有據,就不能把握好自己,不能使自身主觀與現實客觀相適合。好比馬車上輗或軏之功能,乃關鍵前提因素。前提不具備,不僅不能把事情辦好,而且所做之事根本無法進行下去。
信,取憑據和事實之意;此文非指「信用」,因「信用」乃對事物發展結果之考評;事情發生之前乃至進行當中,何來信用?不可本末倒置!此文若被曲解成為辦事情,先入為主,凡事不講現實依據,無憑而諾其空口,欲以所謂「信用」蒙人呼?!欺人呼?!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