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三八佾21佾社說2018-12-27-20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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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二十一)、佾社說
解析:《論語》第三篇:八佾之——
(二十一)、佾社說——哀公問社(共同工作或生活之集體組織;祭土神之禮儀)於(向)宰我(人名),宰我對(回答)曰:「夏(夏朝)后(後代)氏(氏族)以(用)松(松樹,松木;意指挺拔長青),殷(商朝)人(氏族聚集地)以柏(柏樹,柏木;意指堅硬、堅強、抗風之品格),周人以粟(栗樹,栗木;指威嚴,使顫慄恐懼) ,曰:使(負有使命之人)民(人們)戰(戰勝、戰鬥,鬥爭)栗。」子聞(聽說)之(這件事)曰:「成(性質定形)事(事情,情況)不說(勸說,遊說),遂(大勢所趨,在進行當中)事不諫(規勸,勸誡,使改正錯誤),既(已經,完了,既然)往(過往,以往,過去)不咎(過失,罪過,責備)。」
即魯哀公向宰我問教關於社會公權公義之象徵,宰我說:夏朝氏族尊奉松木,取其挺拔長青之性情;商殷氏族敬仰柏木,取其堅韌不拔之品格;周朝人托舉栗木,但卻非指其迫於淫威,顫顫慄栗之敬畏,而恰恰相反,公權公義之職責高懸,使得人們去戰勝強權,英勇無畏,去爭取正義和自由。
先生聽說這件事之後講:性質已定之事,就不要再去幫助其選擇;大勢所趨之事,莫要試圖再去改變;已經發生之事,其偏差及過失,已經不可能再去矯正。
任何時代之公權正義,都有其針對性、現實性、特色性、突破性及局限性,其客觀局限包括時代、地域、自身等不可逆轉之因素。
亦如人人皆穿衣,但隨節氣、潮流與審美而不同。
然而,正如本文隱義:高貴之品格,積極之態度,原則之習慣,公義之大道,卻是每一個時代中人所必須秉承之歷史使命,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其一直且永遠存在並且隨人文進步之台階向前向上遞進。
文明之覺悟,不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