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莊子》十六繕性4繕樂說2020-07-15-19-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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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繕樂說
解析:《莊子》十六、繕性之——
(四)、繕樂說——古之所謂得志者,非軒冕之謂也,謂其無以益其樂而已矣。今之所謂得志者,軒冕之謂也。軒冕在身,非性命也,物之儻(tǎng)來,寄者也。寄之,其來不可圉(yǔ:養馬之地方),其去不可止。故不為軒冕肆(sì)志,不為窮約趨(同「促」:推動,催促;趨動)俗,其樂彼與此同,故無憂(父母喪事)而已矣。今寄去則不樂,由是觀之,雖樂,未嘗不荒也。故曰,喪已於物,失性於俗者,謂之倒置之民。
即一直以來所謂得意於獸品之標誌者,不是高尚冠冕所承載公禮之人品稱謂,人品稱謂不該用以增加其縱慾之享樂而如若不然便是太過之毛病了。這裡所叫做符合人品標誌者,乃高尚周冕所承載公禮之文明開明之覺悟者稱謂。高尚周冕所決定社會地位於人之品格和修養,不是王者法則等級制度當中主子奴才先天品性之宿命,人類社會所追求其灑脫不拘束之自由於未來之美好願景,便寄託於人品其自省自律而自主自立自強方面。寄託人品於冠冕之公禮,未來之公權社會便不允許私禮家天下如同養馬之所在而馴化和調教奴才,人類文明之發展乃大勢所趨而不斷打破各種時代局限使野蠻愚昧之社會風氣成為過去之歷史且不可能停下腳步。原本乃居於長上之高位者不是冒充高尚周冕也不是任意妄為之獸品標誌,不是冒充儘力自我約束及提出或商量需要共同遵守之事也不是推動大眾風俗崇尚私禮迷信,樂於縱慾而得意於獸品者和冒充衣冠者之神品等同,原本為人父母者死後之喪事不該讓子女弄成頂禮膜拜之迷信活動否則便是衣冠禽獸強權壓下之毛病於太過分了。這裡所寄託人品於冠冕之公禮乃去除迷信私禮之等級制度乃不是樂於縱慾之王者獸品,從客觀事物對人之主觀意志之反映再從人之主觀意識對客觀事物之能動作用,人品乃覺悟於雖然自身存在獸性慾望之樂趣,也不去體驗縱慾其追逐刺激和誘惑於膨脹與排泄乃不去荒廢生命之活力。古語云,在人類社會裡丟掉私禮迷信其過分之等級王法,在民間風俗中背棄縱慾或戒欲之獸畜品性,乃稱之為推倒或轉換那些私心人為設置之繁文縟節於移風易俗乃叫做高度覺悟之社會公民。
補繕人品者乃樂於其自我本我本心而自作主之人格、尊嚴與臉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