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四里仁24里欲說2019-01-13_19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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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二十四)、里欲說
解析:《論語》第四篇:里仁之——
(二十四)、里欲說——子曰:「君(及物動詞,指上對下示以效法)子(有學問、有修養之人)欲(慾望、感性劣根,私、貪、怠、肆,指恣心與噁心)訥(說話遲鈍,指廢話少說、閑言少敘、不由分說、不予辨解)於(在)言(說,話)而(並且)敏(靈敏、敏感、敏捷)於行(行動、行為;做,辦)。」
即先生講:對於幼下之慾望,其次心噁心所驅使之感性劣根,其不能自主之肉慾私心,那是一種力量,且很強大,那是不能夠用言語去勸導之邪惡勢力,所以就不要與之分辨爭論,說了也是白說,都是廢話,做無用功;因為對方已經自身無主,慾望篡位,與慾望說理等同於與虎謀皮、與狼論道;所以長上對於幼下之教化,一定要看其是否有主位,其自身無主,則肯定不會聽從任何道理,也不會接受感化;朽木不可雕、爛泥不上牆,行屍走肉、無臉無心、無尊嚴無廉恥之人,已經自我淪陷自甘為奴,受誘惑和刺激之驅使,根本沒有自省自律之能力,與之示效說教,完全是對牛彈琴,鮮花再美而在牛羊眼裡那都是可食之草;此情況下,少說及不說,乃正確之選擇。
但是,自不主,必為人所主之;對於此等無主不自律之幼下,自當廢話少說、不由分說,在行動上見分曉,以正敵邪、以主壓次、以律規恣、以威鎮惡、以公統私、以酷鞭怠、以罰懲罪、以殺通滯、以主使奴也!
慾望,其性乃奸小惡賴也,猶鼠與賊也,見縫插針、見風使舵、巧言令色、察言觀色,其投機性、靈活性、隱蔽性、使麻痹性、欺騙性、訛詐性、苦肉性、刺激性等等小人之伎倆層出不窮且屢見不鮮,使人防不勝防;所以必須時刻加強戒備,警覺而敏銳,無論在認知方面快速準確之識別及定位,還是在動作上之快速反應,都要常循一個「敏」字。
可謂之:對待慾望,如對待鼠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