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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二下公孫丑下14章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10-9 11: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孟子|通用分類:原創文學

關鍵詞:孟子

新解《孟子》二下公孫丑下142021-1-19-20-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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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二篇(下)公孫丑章句下

第十四章之、——

解析:孟子去齊,居休(樹蔭,庇蔭)。公孫丑問曰:「仕而不受祿(封邑,祿位),古之道乎?」

曰:「非也。於崇,吾得見王,退(謙讓)而有去志,不欲變,故不受也。繼而有師命,不可以請。久(通「灸」jiǔ:覆蓋,堵塞)於齊,非我志(標誌;記述,記錄)也。」

即孟先生摒棄齋戒通神之迷信,秉承冠禮乃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乃如樹冠之蔭庇。羞於不配公位者向孟先生問教:「公位者不擔受其封邑領地管理職責之公權,乃古義君於子之道么?」

孟先生講:「你所理解者乃不符合客觀之事實。君於子之道乃在於尊崇高尚之人品,高位者之自我本我本心須符合表率自作主之理念,長上者應該對幼下者謙讓乃要除掉其自身尊貴之主子標誌,不要權變於主子縱慾而奴才戒欲,事故出在高位者不接受冠禮。生命世界以延續、接續、繼承、增益、接濟等為主旋律乃繁衍與傳承模式區別且高級於進化和演變模式乃人類社會存在人文授受之使命,乃不適合用請神還願之迷信及感恩報效之私情去推行履禮於王法等級制度。齋戒通神之迷信乃協助強權之欺騙手段乃以揚塵蒙面、雲山霧罩之形式而覆他人之耳目以達到其堵塞公眾對客觀法理之認知於人文覺悟之目的,迷信不符合覺悟之標誌乃因其所記述之神話動物世界也根本不適合我們人類社會。」

腦袋居於人體之高位,冠禮凌駕於其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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