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莊子》十八至樂1樂愚說2020-08-07-20-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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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樂愚說
解析:《莊子》十八、至樂之——
至樂——指人文精華乃至於最高國家之禮樂。
(一)、樂愚說——天下有至樂無有哉?有可以活身者無有哉?今奚為奚據?奚避奚處?奚就奚去?奚樂奚惡?
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貴壽善也;所樂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聲也;所下者,貧賤大惡也;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聲;若不得者,則大憂以懼。其為形也亦愚哉。
即禮儀自上而下乃存在於最高國家之禮樂而不該有私禮存在嗎?乃存在於適合人文發展活動之活力及有關代表社會地位其人之品格和修養而不該有生物生理之生命活力及有關個人幸福其人之慾望和享受嗎?現實當中乃如何處理好二者之關係且依據是什麼?哪一個當迴避於旁側下位之次要輔助作用而哪一個又當居處於核心上位之主要指導作用?哪一個以文明開明之覺悟而靠近人類基本屬性而哪一個又以其野蠻愚昧之迷信而遠離衣冠原本內涵呢?誰秉承國家之禮樂而樂於長上對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乃憎惡巢穴之王法且猛烈抵制及反抗其長上對幼下施以馴化和調教於欺騙而又是誰奉守等級制度而樂於其先天之優越乃憎惡他人後天之努力?
人文公禮自上而下所尊崇者,乃勤勞致富、珍視或重視公眾之評價、生理與心理皆健康而長壽於自作主原則;所秉承國家禮樂而置身於快樂之社會風尚,乃個體人身安於上對下厚愛之趣味、讚美公位公權公僕之服務、喜愛人品之本色及公義之消息及君於子之名聲;公眾對社會現象所作出之言論或判斷,乃因缺少自我尊嚴而被叫做下賤之奴才或因狂妄自大而被叫做惡劣之主子乃不是因窮困而被稱之為下賤或因身處高位而被稱之為兇惡;人類社會之苦難,乃人品之地位不適合亂世之私禮而偏安一隅於逃逸,公位公權之管理系統不適合王法等級制度而達不到上對下其仁者寬厚之意味,對照及表率之作用不適合長上對幼下之效法而達不到令人滿意和信服,如綱目科之社會等級劃分不符合人品修養之美好成色,身處旁側下位次要之輔助者不適應主子恩威並至之聲音及其裝神弄鬼之名聲;如果公眾認為衣冠禽獸不適合存在於人類社會之公共場所、獸畜品性不符合人品之標椎及要求、不適應武閥之強權及文閥之欺騙及神品之虛偽,那麼依照公禮之原則規則與規範乃衣冠獸品之主子便會因恐懼大眾文明開明之覺悟而如同處理其父母喪事一般乃自感斷根去脈。禽獸扮作人形再飾演大神乃以愚蠢之手段去愚弄社會公眾呀。
主子與奴才乃皆以愚蠢之手段去愚弄對方且雙方都樂此不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