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文案:
主話題:(十三)、雍儒說
解析:《論語》第六篇:雍也之——
(十三)、雍儒說——子謂(對某人講話)子夏(同學)曰:「女(二十八星宿之一,女土蝠凶,主好與人爭論)為(為了)君(長上對幼下施以仁效)子(幼下)儒(讀書人,儒家;指文明,開明,有知識有思想有覺悟有公心有德能賢品),無(同「毋」;禁止或勸阻)為(為了)小人(小人:使人小;指愚弄、麻痹、欺壓他人,使其無知、迷信與卑賤,被牲口一樣驅使)儒(反向指文賊,打著儒家讀書人旗號,著書立說並大肆渲染其等級貴賤之生而知之、天生高貴等理念,使下敬上、恭上、奉上、供上,甘於做奴才求庇護,使愚忠愚孝愚貞愚烈,使盲聽盲信盲從盲用;奴下,使下為奴,乃其鮮明特徵)。」
即先生對夏同學講:配得上與之爭論者,那是因為對方文明、開明,有知識有思想有覺悟有德能賢品,有被教化之可能;不然就不要理他,任其惡性發展直到被罰處為止。
相反,明令禁止或公開勸阻他人者,便不會與人講道理,那是對待小人之手段;什麼是小人?自私貪婪狹隘惡毒且愚昧之人,所謂奸小惡賴是也,牲口一樣被罪罰驅使,還自得其樂、自以為是、自作聰明者,猴子一樣夏秋吃飽上躥下跳糟踐糧食而冬春饑寒佝僂猥瑣楚楚可憐者;對其訓教之目的,乃為愚化之,使自奴之,便甘於在下而敬奉其上,使感恩戴德而不犯上作亂;那麼由此,便會產生一種對於儒學本義內涵相反之逆向理論學說,其形式體現於以文賊執筆與宣講,其宗旨在於向下輸灌天生高貴等級固化觀念,從思想上桎梏愚化大眾,如熬鷹訓犬,似禽畜之役使奉獻,乃奴化學說。
不可教化者,必然被奴化!
孺子可教,乃自尊自強自立自省自律之自主者,其做主之道唯一而貫通,其自做主則必主人也。
廝貨欠無,乃罰處奸小惡賴,愚化馴服之。
凡經文經典者,其皆有正反,您念哪一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