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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1(二)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10-1 21:5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孟子|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孟子

新解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1(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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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

第一章之(二)、——

解析:「昔者趙(奔騰疾行之樣子,引義指人之口舌伶俐)簡(書簡)子使王良(王良——通「魍魎」)與嬖(bì:寵愛;得寵,受寵;被寵愛之人)奚(奴隸)乘,終日而不獲一禽(同「擒」)。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賤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請復之。』強而後可,一朝而獲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簡子曰:『我(表示親密之間;自以為是或存有私見)使掌與女(柔弱,矮小)乘。』謂王良,良不可,曰:『吾爲之範我馳驅,終日不獲一;為之詭遇,一朝而獲十。《詩》云:不失其馳,舍矢如破。我不貫與小人乘,請辭。』御者且羞與射者比;比而得禽獸,雖若丘陵,弗(通「祓」,fú:去災求福之祭祀)為也。如枉道而從彼,何也?且子過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即孟先生繼續講:「從前有說書匠假設野鬼獸品魍魎和家怪畜品魑魅鬥法乃勝者侵附敗者之機體而統領其頭腦,然而長期以來魍魎馴化調教之道術與魑魅奸佞諂媚之伎倆乃不分上下高低而誰也不能擒獲及征服對方。魅奴翻轉其受命被差使指派之地位而由被動變為主動乃發表言論:『主子自上而下之駕馭手段實為低下之技藝乃主子反倒侍奉其身下之寵奴而為之從事卑賤之服務工作。』另有傳閑話以挑撥離間者向魎主告發或檢舉魅奴之不敬言辭。魎主說:『待我拜請大神以利再戰。』大神勉勵魎主適用迷信之欺騙而扮演神品作主魅奴之頭腦,一時間把魅奴悉數鎮壓擒獲。魅奴反被動為主動而發表言論:『大神自上而下之駕馭手段實為魎主效仿魅奴媚惑之技藝。』說書匠講:『主奴親密之間乃都自認為能夠驅使及掌控對方之弱點於有機可乘。』評論魎主搞迷信之欺騙乃視其等同於魅奴搞魅惑之欺騙,魎主不認可,說:『主子之欺騙乃為了抵禦被奴才欺騙而規範主奴親密之間其奴才之自以為是之奸佞諂媚而驅馳駕馭之,因為長期以來主子強權壓下之暴力手段並不能獲擒奴才之全部身心而使其心服口服;所以主子才採用詭詐之策略對付奴才之狡猾,乃一開始便將其全部悉數降伏。據記載講:主奴雙方都不想錯過挾制(xié zhì)驅使對方之機會,無論是馴化調教還是奸佞諂媚乃都是像射箭一樣擊破對方之精神意志。主奴之間都自以為是於不貫通自身之獸品畜性或畜品獸性乃都參與駕馭對方至小於人或使人小,乃都想拜請大神赦罪賜福而指摘對方脫罪推責乃都為管不了自己尋找借口乃都拒絕客觀因果關係。』作為抵禦之一面乃主子之畜性或奴才之畜品歷時經久於害怕、羞恥而成為被進獻之靶子或被獵取之美味而與此同時作為進攻之一面乃主子之獸品或奴才之獸性又參與勾連而使兩方面緊密結合;因獸畜品性之緊密勾連而使奴才得意於以其獸性擒獲主子之畜性又使主子得意於以其獸品擒獲奴才之畜品,雖然其互競相殺於死向而等同於自掘墳墓,卻仍自欺欺人於投機僥倖而如去災求福之祭祀一樣信奉履禮。如果衣冠者歪曲母之道、文之道、君於子之道而遵從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那麼獸畜品性者能夠擔負起人品人性之自作主理念嗎?歷時經久乃人類早已區別且高級於動物了!彎曲自我本我本心及自作主理念者或管不了自己者,沒有能力在人類社會伸展其自由也不存在擔負衣冠人品之正理或價值。」

衣冠獸畜即魑魅魍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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