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六雍也20雍如說2019-02-15_19點場
視頻講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zEsWpczma0&list=PLIIlVXhpt_DxGO7gZ5tiDmP3g6yntHig0&index=78&t=1032s
相關文案:
主話題:(二十)、雍如說
解析:《論語》第六篇:雍也說之——
(二十)、雍如說——子曰:「知(掌管、主管)之(對於)者(直接管轄之層面;兒女,下屬,自身之感性慾望),不如(適合,依照)好(愛好,把玩,玩弄)之(對於)者(非直接管轄層面;孫子,下下屬,他人或他事),好之者不如樂(快樂,樂於;著迷做某事,沉醉於做某事)之(對於)者(下對上之方位;敬仰,迷戀,追隨)。」
即先生講:事物之相接親和,其需遵循原則規範,方位與層次必不可少;首先,作為一名管理者,不論是管自己還是管他人,都不適合玩弄或嬉戲於其中;因為所玩耍者,其非直接管理之層面,或隔代孫子,或下屬之下屬,或於己不相干而無利害衝突之他人或他事,而既然是玩樂,便不會當真,也不會承擔其責任,更不會有原則和規則,僅僅是喜好,那麼可喜可不喜、多喜少喜、長喜短喜,大可隨性而為;其無約束與擔當乃管理者之大弊,誤事與敗事乃必其然也。
其次,明明是輕鬆把玩,其對象本與自己無直接利害關係,卻不適合玩而著迷、玩物喪志;因為方位不對,因為那是樂,快樂和樂於,沉醉於做某事,那是下對上之關係,其敬仰、迷戀及追隨,其效仿與供奉已然非不相干,其被擔負、被約束被奉獻被驅使,其不自主而被作主也。
大凡現實中人,有關層次與方位乃極難把握之事,其自然而然當中、理所當然之中,不自覺而莫名其妙換層轉位,由有原則到無原則,或由不相干到被相干;其間所失去所被動者,乃自我自主之本心;為主者,高其位而守其公擔其責效其法,承重而自律者,豈可與不在其位者等同兒戲?責任與原則怎可置之一旁?層次,即是對接之劃分,其直接性乃前提與根本之定位也;越層即越級即越位,則無位無法無效也;另外,方位轉換亦如此,由休閑喜好到被動沉迷,其不自覺轉身而滑入下位。
自主者,本位本向也!
——(完)